20世紀美國一黑人女孩,因為太有錢了,被州政府認定為白人。怎麼回事呢?1866年,美國與5個美洲土著部落簽訂的一項條約,自由民每人將獲得160英畝的土地,其中包括兒童。1902年,一個名叫莎拉·雷克託的黑人小女嬰在美國的俄克拉何馬州出生。
因為莎拉是印第安克里克部落的黑奴後裔,所以根據條約,她分配到了159.14英畝(64公頃)土地,當時價值556.50美元。這麼大一塊土地,為什麼價格這麼低呢?原來莎拉的這塊地非常貧瘠,不但不適合耕種,而且距離她居住的地方有60英里(96.56千米)。
最重要的是,莎拉每年還要為這塊地繳納30美元的財產稅。可是,這對莎拉一家來說是個天文數字,根本無力承擔。1910年,莎拉的父親約瑟夫向法院提出申請出售這塊地。但由於這片土地是聯邦政府和克里克部落簽訂的一項條約授予的,不允許出售。
為了補貼家用,1911年,約瑟夫把莎拉的土地租給了標準石油公司。1913年,一個石油鑽工在莎拉的土地上發現了一個噴油井。與此同時,標準石油公司開始在的土地上開採石油,每天生產2500桶石油。當石油被發現後,莎拉的土地租金迅速高漲,達每天300美元。
於是乎,莎拉每年大概能獲得11萬美元。要知道,那個年代的黑人一天只能掙幾美分。就這樣,她一夜暴富。薩拉·雷克託到底有多富?1914年,她是俄克拉荷馬州繳納的所得稅最多的人,當時年僅12歲。接著,薩拉成了頭條新聞,並收穫了眾多的追求者。
可是,在那個黑人備受歧視的年代,使得以白人主導的美國對這個富裕的黑人女孩的巨大財富感到非常不安。為了能讓白人安心,俄克拉荷馬州政府和州議會宣佈薩拉·雷克託為白人,還允許她享用鐵路頭等艙等白人特權。就這樣,這個黑人女孩因為太有錢了,被認定為白人。
當時的《芝加哥後衛報》這樣報道:“白人已經對這個年輕的黑人女孩的巨大財富感到震驚,他們不喜歡財富掌握在這種非裔美國人血統的女孩手裡,以致於宣佈她為白人……儘管擁有黑人的所有特徵,但是她的錢太多了,所以她只能是白人……這是白人的古老觀念,每當黑人在科學界或文學界取得任何成就時,一些白人都想宣佈他們為白人。”
接著,州政府還指派了一名“受人尊敬”的白人監護人來監管莎拉的資產。不過這個舉動很快在黑人的抗議聲中被取消。之後,莎拉和她的家人過上了奢侈的生活,豪車豪宅不斷,還擁有眾多的股票債券、寄宿房、麵包房、餐廳和一塊2000英畝的優質土地。
後來,莎拉嫁給了一位黑人,生了3個孩子,還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城的第12街買了一套豪宅,這棟房子至今仍在那裡,被稱為“雷克託的房子”。再往後,莎拉的生活就非常重複了,揮霍、揮霍、還是揮霍,經常在家裡舉辦派對接待各色名流,成了當地的豪門貴族。
大蕭條期間,薩拉失去了大部分財產,但還是擁有一些油井和不動產。1967年,薩拉去世。對於這件事,美國一位作家這樣諷刺地寫道:金錢勝過種族,黑人怎麼可能這麼富有呢!如果你真這麼富有,那你一定是白人。(喜歡的話多多關注,多多點贊,多多收藏,轉發和評論,謝謝!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歡迎品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