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3 日訊息 據法治日報報道,如今表情符號已經成為呈堂證供的一部分,登上多地法院判決書等司法文書。
報道稱,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釋出的一份民事判決書中,對一起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糾紛案作出了判決。作為創作者的盧泓於 2018 年 4 月 24 日向深圳市道一影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民傳送其創作的歌詞。後者表明其在路上後,傳送了微信表情符號 [強]。
“結合雙方的前後聊天內容,一審法院認為該微信表情符號 [強]並非是對盧泓歌詞的認可,而是屬於禮貌性回覆,不能作為盧泓交付的歌詞符合訴爭合同約定的依據”,上述判決書如是寫道。
在另一份民間借貸案的判決書中,貸款人張輝鋒給借款人閆浩發微信,羅列了後者的借款明細。閆浩則回了一個表情符號 “OK”。這一表情符號在張輝鋒看來意味著認同,但閆浩稱:這個 “OK”不是認可張輝鋒的微信內容。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認為:張輝鋒提交的微信記錄,沒有得到閆浩的明確認可,因而該微信內容不能作為後者尚欠張輝鋒相應金額的依據。
IT之家瞭解到,2 月 28 日,騰訊公司官方微博表示:“戒菸了”。隨即,許多微信使用者發現:微信表情中,那個戴著綠色頭盔的小黃人,嘴裡叼著的雪茄不見了。很快,這一訊息迅速衝上多個熱搜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