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香港“東網”“星島網”等港媒2月11日訊息稱,亂港分子許智峰涉嫌立法會潑臭水、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缺席審理,法官今天(11日)向他發出拘捕令,並充公其保釋金。
香港“星島網”報道截圖
據香港“東網”“星島網”報道,香港3名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朱凱迪及陳志全,涉嫌去年5月《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三讀時在會議廳內潑臭水,及跟另外5人涉嫌在立法會會議中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藐視、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等6罪。他們所涉3宗案件原押後至今日(11日)再審。
報道稱,香港西九龍法院法官透露除了許智峰外,其餘被告早前已透過律師去信法庭,指因香港終審法院尚未就梁國雄藐視立法會案作判決,故申請押後,法庭亦已批准把案再押後至6月1日再審,7人今無需出庭應訊。至於許智峰方面,由於他既沒有委派律師去信法庭,今天也席聆訊(是指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陳述),所以法官發出拘捕令,並下令充公許智峰的保釋金。
許智峰被控去年在立法會內潑臭水
據港媒此前報道,許智峰在港涉9宗控罪,包括涉嫌在去年5月及6月,在立法會內潑惡臭液體擾亂會議秩序。去年11月19日下午,許智峰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1日再審,並獲准以2000港元保釋。
誰知許智峰去年12月初借公務外訪名義前往丹麥,12月3日聲稱結束一連三日公務外訪丹麥行程,宣佈正式“流亡”,並退出民主黨,之後又棄保潛逃逃往英國倫敦。
針對許智峰棄保潛逃,香港警方曾表示,強烈譴責任何疑犯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