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蘇南京,多位消費者透過永輝生活APP下單幾萬元茅臺酒後,至今無法取貨,也無法退款。對此,指定提貨地的永輝超市門店負責人卻一問三不知,客服則表示系統顯示已簽收。監管部門表示,永輝超市只是提貨點,實為上海某公司在銷售,因此並不好立案。律師指出,此行為已涉嫌違約,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二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永輝超市已經涉嫌違約,消費者有權利解除合同。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虞立峰介紹,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下單訂購了相關的貨物,作為商家就應該按照電子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管因何種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該向消費者退款,返還相應的利息,如果給消費者造成損失,還應該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明知不具備發貨條件,仍然收取這麼多貨款,可能會涉嫌合同詐騙。
3月16日下午,永輝超市官方微博釋出致歉宣告,全文如下
(原標題:永輝生活APP賣茅臺只收款不發貨)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荔枝新聞、南京零距離、@永輝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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