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8日表示,如果公務員拒絕宣誓或簽署宣告,特區政府將根據有關機制及程式,要求其離開公務員隊伍。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相關法例規定,香港特區政府自去年以來先後分兩次推動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宣告,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對特區政府負責。
聶德權表示,根據初步數字,約200人沒有簽署宣告,他將於4月前往特區立法會說明有關情況。聶德權表示,如果公務員拒絕簽署宣告,特區政府將啟動 《公務人員 (管理)命令》內的機制跟進有關事件。他說,如果公務員拒絕簽署宣告接納、承擔基本責任,特區政府也會對他失去信心,將根據有關機制要求其離開公務員隊伍。 據新華社香港3月8日電
來源:青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