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駐丹麥大使館釋出關於調整健康碼受理要求通知

由 聊素麗 釋出於 綜合

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中國駐丹麥大使館網站訊息,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國際旅行感染風險很大,駐丹麥使館強烈建議中國公民“非必要,不旅行”。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內有關規定,自即日起駐丹麥使館對健康碼(針對中國籍乘客)/健康狀況宣告書二維碼(針對外國籍乘客)(以下統稱健康碼)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自丹麥始發人員

申請人須按要求完成“雙檢測”並上傳居留證明等材料,證明本人常住地為丹麥,否則無法獲得健康碼。

在丹中資機構人員、自丹麥登陸赴華船員、臨時來丹出差人員等情形,必須按所屬單位及使館有關要求完成隔離閉環管理並上傳相應證明,否則不予審發健康碼。

已接種疫苗人員須完成疫苗全程接種滿14天后方可申領健康碼。接種非滅活疫苗人員如IgM抗體檢測為陽性,須同時上傳N蛋白陰性檢測報告。

有感染史人員、密接人員、有疑似症狀人員須提前向駐丹麥大使館如實說明情況,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申請健康碼。

二、自丹麥中轉赴華人員

轉機人員須在出發前獲得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頒發的健康碼,在駐丹麥大使館認可檢測機構(Airport Doctor, http://www.airportdoctor.dk/)完成“雙檢測”,按要求向駐丹麥大使館申領健康碼。如不符合健康碼頒發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中轉期間檢測結果呈陽性、成為密接人員或出現疑似症狀等),須自行返回始發國,由此產生的費用、損失及風險等自負。

對於在始發國取得健康碼的已接種疫苗人員、有感染史人員、密接人員等,駐丹麥大使館將根據實際情形進行綜合研判,不符合頒發要求者,不予審發健康碼。

請所有計劃從第三國始發經丹麥轉機赴華人員務必提前確認可以從丹麥返回始發國。

三、注意事項

健康碼審發過程中,使館工作人員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要求提供補充材料,對健康碼申領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申請人給予理解和配合。

健康碼並非登機赴華的唯一要求,航空公司均可能設定額外登機要求。請務必提前向航空公司瞭解有關政策。

申請人須如實申報個人資訊和檢測情況,如有造假或瞞報等情形,將被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