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嚴懲平臺強制“二選一”“大資料殺熟”等行為

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於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外界關注的一個話題是,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法治環境?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予以回應。

他說,最高人民法院將切實發揮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職能,及時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提高競爭案件審理效率,及時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強司法救濟的及時性。加大對壟斷行為實施者和技術秘密侵權人的司法懲處力度,提升違法成本,提高司法救濟的有效性,特別是要加大司法賠償力度,確保受害人的損失得到足夠補償。”

他還提到,將聚焦重點領域,著力規制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加大對下級法院涉網際網路平臺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指導,從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平臺市場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堅決及時作出裁判,依法嚴懲平臺強制“二選一”“大資料殺熟”等行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針對技術秘密保護的薄弱環節,充分運用舉證責任轉移、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等手段,強化技術秘密司法保護,有效遏制侵害技術秘密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修改進展,加快起草新的反壟斷民事糾紛司法解釋,適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全面明確司法裁判規則。”

他說,將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和司法各自的功能優勢,在依法支援和監督行政執法部門履職盡責、促進法律適用尺度統一的同時,做好行政執法與民事司法之間的資訊共享,利用行政執法證據材料,補足權利人舉證能力,確保案件公正裁判。

“總之,競爭案件尤其是壟斷案件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專業性和複雜性,特別是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大資料、人工智慧的發展給司法審判帶來了一系列新問題和新挑戰。我們將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大力提高司法能力,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作出應有貢獻。”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孟亞旭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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