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熱還請朋友來家打麻將,被刑事立案不冤枉!

由 泉亮霞 釋出於 綜合


10月2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場新聞釋出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公佈了三起典型案例中多名涉疫情人員被刑事立案的訊息。被刑事立案的六人,有從內蒙古額濟納旗旅遊返京後,既未上報行程,發熱後也未前往醫院就診,而是自行購藥,還邀請朋友來家中打牌,導致疫情擴大的確診病例陳某林、劉某敏,也包括了違規向二人售藥的兩個藥店的負責人楊某、王某嫻,以及在社群封控期間翻越護欄、試圖逃走的李某泉、張某榮。

針對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個人,刑事立案無疑是相當嚴厲的處理方式。北京市的舉措,既體現出了有關部門嚴控新冠疫情傳播風險的堅定決心,也彰顯了傳染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的權威地位。

 

圖片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回顧過往,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或各地公共衛生管理條例的個人追究刑事責任,已經有過不少先例。不過,橫向對比起來,北京市的做法仍然顯得十分嚴格。在之前的案例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多是在流調、隔離等環節故意對抗、逃避防疫工作,直接造成病毒傳播的人,這次被刑事立案的陳某林、劉某敏便屬此類。相比之下,違規售藥、不服從社群封閉管理這類行為,在之前的新聞中,大多隻會被處以工商、行政、治安處罰,較少上升到刑事立案層面。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寬嚴相濟”是基本刑事政策之一,構成了懲防犯罪、保障人權、促進正確實施法律的司法行為指南。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內涵,是對刑事犯罪分清輕重,區別對待,做到當寬則寬,當嚴則嚴,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對各類不配合防疫政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加以處置,同樣需要立足於這一原則。

判斷一起案件是“當寬”還是“當嚴”,需要根據社會環境和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一些在違法性質上“可寬可嚴”的做法,從寬或從嚴不僅取決於當事人的所作所為及其造成的後果,也取決於疫情防控形勢的需要,以及有關部門採取特定懲戒措施形成的示範效應。

2021年6月7日晚,廣東中山東區桃苑社群核酸檢測點,志願者們和醫務人員們一起堅守“抗疫”一線。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在本輪疫情中,短短數天裡,北京連續發現多起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給首都防疫安全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在此之前,北京本土確診病例的“零新增”狀態已經維持了不短的時間,“防疫屏障”在此時被攻破,帶來的損失很大,也讓市民深刻認識到:防疫意識一時一刻都不能放鬆。

在這種情況下,昌平區竟然出現了“發熱患者打麻將傳播病毒”這樣的荒唐事,造成風險的人無疑犯有極大的主觀錯誤,理當被追究刑事責任。與此同時,對案例中違規售藥的藥店負責人與翻越護欄者刑事立案,也是為了向整個社會發出警示訊號: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心存僥倖,覺得自己的違規行為不會造成什麼後果,也不會被嚴厲追究,因此肆無忌憚。

疫情當前,中國社會為了將病毒傳播限制在可控範圍內,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大局,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這一寶貴成果,離不開一系列防疫政策的有效執行。防疫政策的防線在任何個體身上“失守”,都可能造成個體承擔不起的嚴重後果。為此,在特定案例中從嚴懲戒涉嫌違法犯罪者,有著重要的示範意義。透過這起事件,公眾還應牢記:不論身處何時、身處何地,我們都應切實履行自己肩上的防疫責任。只有嚴守法律法規、遵循防疫政策指引,才能保住得來不易的大好局面。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