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讓14億監督1.4億吧

現在有一個既能“替天行道”又能大賺一筆的機會,你要不要?最近,市場監管總局聯合財政部出臺了《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提出如果社會公眾對涉及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產品質量,或者其他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具有系統性風險的問題及時舉報,查證屬實後,可予以獎勵。

就讓14億監督1.4億吧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截圖

獎金頗具吸引力: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保底至少5000元;最低的三級獎勵,獎金1000元起步;如果案件特別重大,獎金最高可達100萬元。

每年都有餐廳、超市被爆出食品安全問題,有藥品、化妝品企業因為質量問題被罰款,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連開6炮,點了蜜雪冰城、奈雪的茶、大潤發等6家企業的食品安全事件。這些問題,有的是監管部門在抽查中發現的,有的是媒體臥底曝光的。但面對全國1.4億戶市場主體,僅靠監管部門“管”“罰”和媒體曝光遠遠不夠,難免有漏網之魚。尤其食品、藥品等領域,專業性高,隱蔽性強,不是內部人士很難掌握情況。

怎麼辦?那就讓14億人監督1.4億市場主體,特別是鼓勵內部人士當“吹哨人”,規定內部人員舉報可適當提高獎勵標準,構建社會公眾參與、市場主體自律、市場監管執法相互協調配合的多元共治格局。

算一算,外賣小哥風雨兼程送一單外賣只掙五六元錢,如果舉報一家黑心餐廳可獲獎1000元或者更多,他幹不幹?大機率是幹。還有超市員工,辛辛苦苦幹一個月才四五千元,如果舉報超市存在變質肉灌香腸等行為,至少可獲獎1000元,他幹不幹?估計也有人會幹。

據說全國有1000萬註冊外賣小哥,餐飲服務人員、企業員工遠高於此,如果把這股力量動員起來,何愁盯不住幾個違規企業?還有千千萬萬個普通消費者,當我們有意識、有渠道、有積極性舉報各種市場監管領域的違法行為,不法商家一定會感受到高壓震懾。

針對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要調動社會公眾和內部人士的積極性,還應進一步細化有關舉措,有條件的地區可結合實際出臺地方版,適當降低門檻,覆蓋一些不那麼重大但影響惡劣的行為。例如福州市就出臺了《網路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鼓勵餐飲從業人員舉報商家存在的髒亂差、使用變質原料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最低獎勵400元,最高獎勵50萬元。別看獎勵金額小了,但能拿獎金的人多,願意參與的人就多,照樣能夠使違法主體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舉報制度過去也有,普通人不願“多此一舉”,除了缺少激勵,也擔心惹禍上身。因此,還需完善保護制度讓知情人敢舉報。《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均可,並提出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制定匿名舉報獎勵發放的特別程式。這將有利於那些有正義感的知情人跨出勇敢的一步。

另外,也要加強對“假舉報”“濫舉報”等行為的監督管理,避免舉報成為惡意誹謗的工具。《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了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實踐中,還可把後續線索的核實情況跟公民信用結合,對高質量的舉報加權加分,無效惡意的舉報減權扣分,激勵舉報共治。

《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將於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那些能領到有關舉報獎金的人裡,會有你嗎?

來源/經濟日報(作者佘穎),原標題《就讓14億監督1.4億吧》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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