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切實推進海洋垃圾和微塑膠防治 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學技術支撐

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趙春曉)25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新聞釋出會。會上,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司長霍傳林表示,海洋廢棄物和海洋垃圾是不一樣的。通常講的海洋廢棄物是疏浚物等八類允許傾倒的物質,主要以清潔疏浚物為主。如果從海洋垃圾的角度來講,塑膠垃圾確確實實是海洋垃圾裡面佔比最大的,大概在80%左右。

海洋垃圾和微塑膠來源是非常複雜的事情,世界各國都在研究,諸多的問題仍待我們解決。中國政府一直以來高度重視海洋垃圾和微塑膠的防治工作。2007年正式啟動海洋垃圾監測工作,2016年將海洋微塑膠納入監測範圍。2019年監測結果表明,我國海洋表層水體漂浮垃圾平均個數為4027個/平方千米,與北大西洋沿岸等近海區域處於同一水平(低於北大西洋中部環流區熱帶區域、東北太平洋和黑潮區域)。我國渤海和東海近海海域表層水體微塑膠的平均密度為0.82個/立方米和0.25個/立方米,與近年來國際同類調查結果相比,我國近海表層水體微塑膠含量處於中低水平。

微塑膠和海洋垃圾確實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生態環境部也高度重視海洋垃圾和微塑膠的治理,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源頭減量,對塑膠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汙染治理的意見》,以及今年7月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紮實推進塑膠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了禁限期限;二是替代使用,推廣使用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可降解地膜等;三是加強回收,回收利用和處置塑膠廢棄物,禁止隨意堆放、傾倒造成塑膠垃圾汙染,規範廢舊漁網漁具回收處置;四是開展清理,開展生活垃圾清理、港灣塑膠垃圾清理、清潔海灘行動。您所說的禁止和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政策,配合其他的減塑限塑和清理整治,肯定會對微塑膠汙染治理產生積極作用。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部擬結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立足自身職責,研究微塑膠汙染方面強化監管措施和治理途徑,從減存量、控增量、強監管等幾個方面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加強海洋微塑膠汙染監管和源頭治理,減少微塑膠源頭產生量,形成長效管控機制;提高公眾生態環保意識,積極引導公眾減塑限塑;不斷提升海洋微塑膠長期監測和研究水平,為海洋微塑膠汙染防治和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學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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