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退休已超過5年的四川省瀘州市原副市長陳萬春被查。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不到8年時間,瀘州已有1個市委書記、1個市長、1個常務副市長、3個副市長先後被查。
1個市委書記、1個市長、4個副市長被查
公開履歷顯示,陳萬春,男,漢族,1955年4月生,瀘州本地人。1981年10月參加工作後一直在瀘州工作,直至2015年5月退休。
陳萬春歷任瀘州市納溪縣副縣長,納溪縣委常委、副縣長。1996年7月1日,納溪撤縣建區成為瀘州市納溪區後,陳萬春又任瀘州市納溪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1997年11月,陳萬春離開任職超過16年的納溪,前往瀘州市瀘縣任職,至2006年9月離開瀘縣前,先後任瀘州縣委副書記、縣長,瀘縣縣委書記、縣長,瀘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其中,任瀘縣縣委書記近6年時間。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陳萬春任瀘州市政府副市長;2011年10月至2015年5月,在瀘州市委工作,保留正廳級待遇。
就在陳萬春被查3天前,已於2016年5月退休的四川省紀委原正廳級紀檢監察員楚明被查。楚明曾於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任瀘縣政府副縣長;2003年2月至2005年7月,任瀘州市政府副市長。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陳萬春與楚明都是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肖天任多年的下屬。今年9月18日被查的肖天任,已於2017年3月退休。退休前,肖天任長期在瀘州任職,曾任瀘縣副縣長,瀘州市財政局局長,瀘地稅局局長。1998年4月至2005年8月,肖天任又先後任瀘州市委常委、副市長,瀘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
2014年12月9日,瀘州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顯富被查。張顯富於2006年12月至2014年11月,先後任瀘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瀘州市副市長、瀘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瀘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等職。
2016年9月6日,四川省內江市委原書記楊松柏被查。楊松柏曾於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先後任瀘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瀘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等職。楊松柏與陳萬春、張顯富共事多年。
此外,2012年12月6日被打下的“老虎”——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曾於2000年8月至2001年1月短暫任瀘州市委書記。李春城被檢察機關指控利用擔任成都市副市長、中共瀘州市委書記、成都市市長、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成都市委書記、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受賄共計摺合人民幣3979.7597萬元,於2015年獲刑13年。
被巡視組指工程專案建設領域亂象叢生
除了1個市委書記、1個市長、4個副市長被查外,作為四川重要的煤礦生產基地,也有曾在瀘州任職的省管幹部被查。
2018年11月5日,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員黨委委員、副廳長王平被查。王平曾於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瀘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楚明任瀘州市副市長。去年5月20日,王平被“雙開”。通報指其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礦業權審批過程中搞變通、搞例外,以權謀私,擅權妄為,大肆收受財物,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道德敗壞,生活腐化等。
2016年8月22日,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鍾長鳴被查。鍾長鳴曾在瀘州檢察系統任職近25年,歷任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局長,任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汙賄賂局局長,瀘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
去年3月,四川省委第八巡視組對瀘州進行了巡視。當年7月,第八巡視組向瀘州反饋巡視意見時指出,瀘州在鞏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方面,“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招商引資中存在國有資金、資產流失風險,工程專案建設領域亂象叢生,基層“微腐敗”多發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