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繼百位諾獎得主手撕綠色和平組織為轉基因站臺後,最近,美國轉基因標識將入法的訊息再次引發熱議。多年的訴求終於得以實現,這對反轉派來說本是一件喜事。但事實上,反轉派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要點速讀1美國轉基因標識法案的透過,看似滿足了反轉派的訴求,但更大程度上保護了轉基因產業。2保障知情權和推廣轉基因並不矛盾,實行轉基因標識,要防止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儘管一直存在反對聲音,可美國政府始終對轉基因標識保持審慎態度
資料顯示,2014年美國約94%的大豆、93%的玉米、96%的棉花都是轉基因作物,可以說美國是不折不扣的轉基因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當越來越多的轉基因食品出現在日常生活裡,不少美國人也心存疑慮,在轉基因安全性之爭上,“反轉派”聲勢也不小。但畢竟理論上不佔上風,“反轉派”遂將爭議的焦點,轉向維護自己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上。這一訴求的實現,需要藉助轉基因標識制度,也就是說讓轉基因產品“坦誠”出售。
早在1992年,美國FDA就確立了正確認識轉基因食品的“實質同等”原則,即認為使用轉基因技術生產出來的食品和傳統技術生產的食品相比,沒有任何顯著的區別。2001年,FDA在重新強調該原則的基礎上,增加了“自願標識”的規定,如果有必要,廠商可以對產品進行標識。這種“消極”的監管方式,被不少美國公眾詬病,更是遭到了反轉派的激烈反對。但是美國政府從來不吃這套,二十多年來始終堅持立場不變。
LABEL GMO即為轉基因標識
反轉人士的訴求在聯邦政府層面得不到滿足,他們轉而積極遊說各個州政府。2012 年,加利福尼亞州提出第37號提案,要求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強制標識,在最終公投中,支援票數未過半,提案未獲成功;2014年科羅拉多州有過類似的提案,也沒有透過。康涅狄格州和緬因州則通過了轉基因標識的法案,不過有前提條件,只有在相鄰幾個州都簽署了同樣的法案之後,它才會生效。目前為止,態度最明確的當屬佛蒙特州,2014 年5月,該州透過法案要求在當地銷售的轉基因食品貼上轉基因標識,並且法案沒有其它附加條件,已於 2016 年7月1日生效。
加州就轉基因強制標提案進行了“全民公投”
所謂基於消費者知情權的較量,不過是個幌子
呼籲強制標識轉基因食品的人,總是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當武器,不少團體以此積極發動民意,支援公開轉基因資訊。
不少團體積極發動民意,支援轉基因標識
但是在FDA看來,轉基因標識,反而會對公眾產生誤導,暗示轉基因食品存在缺陷。而且,雖然民眾的知情權很重要,但“誤導”資訊並非真的保障了民眾的知情權。科普作家遊識猷介紹,有研究顯示標記轉基因資訊後,民眾對其評價和消費意願會明顯降低,“對轉基因來說,強制標識不僅僅反應了消費者目前的偏好,還將成為一種‘自我實現預言’——越是標識,人們越是擔憂,也越是願意付費避開它。”
不僅是消費者,連商家也會陷入這種“自我實現預言”。這不,有現實的例子擺著。1997年,在歐洲有越來越多的人反對轉基因,歐盟下令從1999年開始,實行轉基因強制標記制度。然而,沒想到的是,歐洲的商家們擔心轉基因標註會嚇跑顧客,紛紛主動放棄了轉基因產品,而如今,在歐洲的商場裡再難看到轉基因食品。
實際上,民眾對轉基因的瞭解可能知之甚少,有一個有趣的調查顯示,如果人們被問到相比轉基因,是否更原因瞭解農藥的資訊,大多數人的回答是肯定的。
因此,在不少人看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其實是反轉用來推動強制標識的一個幌子,藉此機會讓轉基因退出市場。
這項法案的出臺其實是一種巧妙的妥協,反轉人士沒有吃到多少甜頭
如今,國會通過了轉基因標識的法案,看上去像是反轉派的勝利,實則不然。反轉派有諸多不滿,比如有很多批評者指出,這一法案實際上是食品公司的勝利,因為食品生產公司將有權選擇三種不同的形式來標註,包括文字、符號以及需要手機掃描的QR碼,而QR碼的方式將給消費者帶來很大麻煩,這意味著許多廠商也可以故意隱藏轉基因資訊(但其實QR碼可以給那些關心轉基因的人提供有效資訊,又不至於給那些不瞭解轉基因的人帶來恐慌)。因此,有反轉派給這項法案命名為“暗黑法案”(DARK Act, Deny Americans Right to Know,意思是否定美國人的知情權)。
事實上,這部法案的出臺,一開始就是為了對抗反轉派。去年3月,來自美國堪薩斯州的眾議院議員麥克·蓬佩奧費發起一項名為《安全和準確的食品標識法案2015》(Safe and Accurate Food Labeling Act of 2015)的法律,旨在為美國設定全國統一的轉基因標識政策, 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對轉基因食物進行強制標識,並於去年7月獲得眾議院透過。麥克·蓬佩奧費稱,“各州自行透過強制標識政策,將會給消費者產生誤導,給生產者造成混亂”“因此,全國應該有一個基於科學的一致標準,既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又可以防止各類低效的各州影片標籤”。該法案後來並未經過參議會投票,不過參議會議員,同時也是參議院內農業委員會主席的派特·羅伯茲,在《安全和準確的食品標識法案2015》的基礎上,發起了另一項轉基因標識法律草案,這項草案經國會投票透過,即將成為聯邦法律。
參議院內農業委員會主席派特·羅伯茲
可以說,這次的聯邦法案,是一次巧妙的“妥協”,看似滿足了反轉派的訴求,但是更大程度上保護了轉基因產業。推動這個法案透過的密歇根州參議員黛比·施塔貝諾說,她“努力保證協議中既包括了認為生物技術安全的科學共識,又確保消費者對食品的知情權,同時防止每個州各行其是,把規則定得混亂拼湊”。
我國實行最嚴格的標識要求,卻產生誤導亂象,美國的經驗值得借鑑
“經過評價上市的轉基因食品和傳統食品一樣安全,請大家放心。”農業部科技教育司轉基因生物安全與智慧財產權處處長林祥明在最近的一次活動中為轉基因食品正名。然而,我國目前的轉基因標識制度,是全球最為嚴格的。在本世紀初,我國就實行了轉基因食品的強制標識制度,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去年,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再次明確,“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嘴上說著安全,但這種強制標識的制度,已經預設了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存在差異,甚至存在安全風險,需要標註加以防範。即便官員沒有這麼想,強制標識的效果卻給媒體和公眾留下了想象空間,比如去年11月齊魯晚報一則調查轉基因標識的文章,一位接受採訪的市民稱“如果轉基因食品沒事,也就不怕公示出來,這種關乎健康的食品,還是標得明白點好。”這是把轉基因標識視為健康標識的典型誤區。
反向標識成了產品促銷法寶
此外,“非轉基因”的反向標識氾濫,同樣對消費者有誤導作用。“非轉基因”一度成了產品促銷的一大法寶,甚至出現了造假行為。比如之前某品牌食用花生油標識“非轉基因”售賣,而事實上,全世界範圍內都還沒有轉基因花生的商業化。
越嚴格的標識要求,對轉基因的認識誤區就會越多一分。保障知情權和促進科學認知的邊界並非不可確定,前提是需要有堅持的原則,美國這此標識法案的“妥協”就是不錯的借鑑。
轉基因的推動當然要尊重民眾的知情權、選擇權,但“過度”的保障,反而會產生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