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豐臺區自駕返回寧安市,在填寫“牡疫控”往返資訊時,卻故意謊報行程。昨日,寧安市公安局
近日,寧安警方依法對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決定,故意謊報行程軌跡,不如實報備往返資訊的韓某、牛某二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經查違法行為人韓某、牛某於2022年1月21日13時許,,自駕車輛從北京市豐臺區返回黑龍江省寧安市,二人在填寫“牡疫控”往返資訊時,,故意隱瞞謊報行程軌跡,不主動及時向防疫部門報備。次日,該二人被確定為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按照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寧安市公安局迅速組建打擊涉疫違法犯罪工作組,全面摸排追蹤韓某、牛某出行軌跡,精準篩查接觸人群範圍,並嚴格落實管控措施。針對牛某、韓某謊報行程軌跡,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決定的行為,寧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對牛某、韓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待二人隔離期滿後執行。
警方提示,:當前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廣大群眾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市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牡丹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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