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傳播秩序合法有序,防範非法電視廣播訊號的傳播,維護國家資訊保安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國家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銷售安裝和使用實行許可證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凡非法銷售,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俗稱電視接收鍋)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請自覺抵制非法生產、銷售、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行為,自行拆除非法衛星接收設施。如果您發現身邊有“非法小鍋蓋”,請及時向市級廣電行政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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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開封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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