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治理校園欺凌看你還敢不敢欺負人!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對此,專家認為,專項治理不是長期行為,最重要的是整個社會對校園欺凌從放縱到“零容忍”的觀念轉變,從根本上治理。
專項治理校園欺凌 看你還敢不敢欺負人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表示,教育部現在最大的壓力是學生的安全問題,對近年頻發的校園暴力案、欺凌案很“痛心”。當時他表示,近期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校園欺凌現象開展專項督查、專項治理。透過學校與家庭、社會共同努力,淨化校風,最佳化環境,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安全、健康、成長、成才。
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認為,當前校園暴力治理中,最重要的是觀念轉變,這也是最難的。專項治理很可能是一個短期行為,不能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而是形成環境預防,當對霸凌“零容忍”的環境、條件、理念形成的時候,霸凌事件自然消失,這應該是長期的人文精神普及的行動。
“我們過於放縱輕微、微小的或者比較普遍的霸凌行為,一般要等到發生比較大的事件時才進行關注,但這都屬於事後的關注。”皮藝軍建議,應轉變觀念,對霸凌的行為從它還很微小、不嚴重的時候就要及時關注和制止,加強學生有關人的權利的教育,營造對霸凌零容忍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今年全國兩會時,多位代表委員表示應從法律上對校園暴力加以約束,建議儘快出臺反校園暴力法。對此,皮藝軍認為,從現在法律上講,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足夠處理這類事件,嚴重的還有刑法,沒有必要再出臺新的法律。目前,社會、學校等主體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間,應成為治理霸凌行為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