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八成網民資訊被洩網民權益在哪裡?調查顯示,78.2%的網民個人身份資訊被洩露、近半數網民個人通訊資訊被洩露。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間,我國網民因為垃圾資訊、詐騙資訊和個人資訊洩露等現象,總體損失約為805億元。如果將此資料除以我國網民數量6.49億,則我國網民遭受的人均經濟損失為124元,其中高達7%的網民遭受的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
這是記者從今天在京釋出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5》(以下簡稱《報告》)中瞭解到的,《報告》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釋出。
調查顯示八成網民資訊被洩 網民權益在哪裡?
近半網民稱個人資訊洩露嚴重
據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副主任郝智超介紹,超過80%的網民明顯感受到個人資訊洩露對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近半數網民認為個人資訊洩露情況非常嚴重。
據《報告》統計,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網民被洩露的個人資訊涵蓋範圍非常廣泛,其中91%的網民認為其身份證和手機號曾經透過網路被公開過;78.2%的網民個人身份資訊被洩露過,包括網民的姓名、學歷、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63.4%的網民個人網上活動資訊被洩露過,包括通話記錄、網購記錄、網站瀏覽痕跡、IP地址、軟體使用痕跡及地理位置等;超過50%以上的網民,確認學歷、醫療、體檢記錄、個人社會關係、工作單位、婚姻狀況和地理位置等主要資訊遭到洩露。
郝智超介紹,目前12321舉報中心每天都會收到大量網民關於資訊被洩露的舉報投訴電話。主要被洩露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郵箱賬號和密碼、網購資訊、購車、購房情況、醫療資訊等各類資訊,涵蓋範圍非常廣泛。
網購成網民權益遭受侵害重災區
《報告》指出,網購、網路搜尋、社交軟體、遊戲、線上旅遊網站等成為是網民權益遭受侵害的“重災區”。其中,網購令網民權益損失最嚴重,網民遭受損失的範圍廣,平均損失規模大,曾在網購中遭受損失的網民比例高達65.3%,平均經濟損失為176.2元。
同時,68.6%的旅遊網站使用者遭遇過時間損失,大約有一半的旅遊網站使用者遭遇過經濟損失。在100張來自旅遊網站的機票中,就有6張可能是假機票。在網路或手機遊戲裡遭受經濟損失的使用者達五成,平均損失為174.5元。
《報告》顯示,在典型應用場景侵權現象方面,網民認為搜尋引擎上最為普遍的侵權現象是“搜尋到假冒網站/詐騙網站”;購物過程中,“網路水軍/虛假評價”的侵權現象最為嚴重;在網購渠道方面,網民認為“不明來源的購物APP”風險最大。
在使用即時通訊工具過程中侵權現象主要集中在“收到病毒資訊”“收到‘釣魚’資訊”“收到商業資訊”和“收到色情資訊”;在使用電子郵箱過程中,“收到含有欺詐內容的郵件”這一侵權現象最為嚴重;“垃圾資訊多”是網路遊戲和網路社交工具中主要的侵權現象;網際網路金融產品中“誇大產品收益率”是最為普遍的侵權現象。
較少人會藉助司法途徑尋求保護
《報告》認為,網民權益是從個人作為資訊主體的角度出發天然具有的相關權益。相信隨著網際網路不斷髮展,網民權益保護意識的不斷覺醒,網民權益保護概念也將不斷演變、完善。
《報告》顯示,在權益認知方面,網民普遍認為在網路上隱私權是最重要的權益,其次是選擇權和知情權。
此外,《報告》還顯示有85.5%的網民遇到過有網站“誘導使用者點選”的現象,這在對網民選擇權和知情權的侵犯中最為嚴重。此外,“無法關閉廣告資訊”“手機、電腦中有些軟體不知怎麼來的”“預裝軟體無法解除安裝”等現象也十分突出。
法律專家趙佔領在釋出會上指出,根據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網民的網路權益受侵害情況已非常嚴重。但鑑於大部分網民受騷擾的程度不深,網民經濟損失數額較小,較少人會藉助司法途徑尋求保護。網民權益受損不僅體現在經濟或時間的損失上,更體現在網民的公民權利上,目前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專門設定“網民權益”這樣一個概念。他建議網民應積極向行政部門或舉報中心舉報,向消協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增強網民維權防範意識是根本
郝智超認為,一方面,網際網路技術自身的特性,導致治理困難;另一方面,我國關於網路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不完善,也影響了網民權益的保護措施出臺。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資訊工作資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澄清說:“建立網路黑名單記錄,並共享網路信用體系,讓在網上從事非法活動的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只有將那些損害網民權益的人曝光處罰,才能真正保護網民權益。”
除了政府機構,許多網際網路公司也應積極努力,透過採取黑白名單和加強資質審查等方法來維護自身和使用者利益。奇虎360手機助手運營總監郭子文說:“我們引入人工審查和不斷回掃機制,保障各方權益。各個公司也必須意識到,維護網民的利益最終也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如何使網民權益得到最大的保護?郝智超坦言,除了政府和企業的努力,網民自身的維權和防範意識才是真正推動網民權益維護髮展的根本力量。因此,開展大量的網民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必不可少。
郝智超說:“網民權益保護不僅是政府的職責和企業的義務,同時更需要網民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網民的參與,才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