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拿到高招錄取通知書,為何卻被告知沒考上?8月10日,瀋陽市中醫藥學校招生辦楊老師透過微信通知考生家長:“孩子成績符合錄取條件,請持戶口本等相關手續和學費在8月18日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8月11日,該校招生辦又透過特快專遞將錄取通知書寄給家長。
女生拿到高招錄取通知書 為何卻被告知沒考上?
開原市第四中學初三女生小方和父母正高興呢,8月12日,方先生突然接到該校招生辦老師的電話:“對不起,你的孩子沒有考上我們的‘3+2高職’。”
手捧著錄取通知書卻上不了學,這究竟是怎麼回事?8月15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高興:孩子考上了“3+2高職”
“3+2高職”屬於初中起點的大專(高職):中專讀3年,大專讀2年。在學校先讀3年中專,畢業頒發中專畢業證書,然後再接著讀2年大專(高職),畢業後頒發大專畢業證書。開原市第四中學初三女孩小方說:“我非常喜歡這種上學方式,專業好、就業前景好,而且前3年中專還免學費。”因此,她報考時在第一志願填寫了瀋陽市中醫藥學校“3+2高職”的護理專業。
8月10日,方先生收到瀋陽市中醫藥學校招生辦楊老師的微信通知:“方××同學成績符合瀋陽市中醫藥學校3+2高職02護理專業,請持相關手續和學費在8月18日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記者在這個微信裡還看到:“現確認是否肯定來我校就讀,如放棄我們將退檔。”
方先生說:“我特別高興,當時就表示同意。8月11日,我又接到了學校寄過來的錄取通知書。”
驚嚇:分數不夠不能被錄取了
8月12日,方先生再次接到學校招生辦楊老師的電話:“你家孩子錄取不上‘3+2高職’了,因為省招辦不同意我們學校的錄取方式。按照新的錄取方式,你家孩子的分數不夠。”
隨後,方先生與該校招生辦王主任進行了溝通。方先生告訴記者:“我們在電話中沒說明白,8月14日我到瀋陽市中醫藥學校與招生辦王主任面談。”
據方先生介紹:“我與招生辦王主任的溝通很不愉快。”
無奈:校方稱工作有瑕疵
王主任表示,招生辦沒有違規違法,只是楊老師工作有瑕疵。楊老師沒有經過校招生辦領導的允許,就提前將錄取通知書郵過去了。這種做法是不對的,但他也是出於好心。
方先生說:“王主任態度堅決,說小方分數不夠,不能被學校‘3+2高職’錄取,不過可以讀他們學校的中專。”
對於這樣的說法,方先生不滿意。他說:“微信和錄取通知書都表明孩子已被錄取了。可是學校突然變卦,說孩子沒考上。這不符合情理啊。”
8月15日,記者聯絡了該校招生辦的楊老師。楊老師聽了記者的講述,只說了一句:“家長已經和學校見面了,現在已經有最後結果了。”隨後結束通話了記者的電話。
校招生辦: 因上級改變錄取方式
隨後,記者聯絡上了該校招生辦王主任。王主任說:“以往我們學校採取‘志願優先原則’的錄取方式。以往的錄取方式,上級主管部門沒有明確要求。志願優先原則的意思是,比如‘3+2高職’有01、02、03專業,01專業在鐵嶺地區只招一個人,我們就選第一志願報01的最高分,在錄取前與報01志願最高分的學生溝通,如果這個學生同意就完成錄取,別人就沒機會了。”
王主任進一步解釋:“這種錄取方式有好處,如果志願報得好就有先被錄取的優勢,比如有人報考 ‘3+2高職’02護理專業,並且是第一志願,考了200分,但是別人考了280分但 ‘3+2高職’02專業是第二志願,280分的考生就不能被錄取,200分的考生能被錄取。今年我校招生辦按照這個原則招生,小方被‘3+2高職’02護理專業錄取。招生辦楊老師和小方的父親取得聯絡,小方父親表示同意。但我們的錄取結果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才能最後錄取,我們的錄取叫預錄取。可是,今年上級主管部門不同意我們這種錄取方式,需要重新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參考志願的原則。招生辦楊老師已經將錄取通知書透過特快專遞郵給小方了。但楊老師沒有向我彙報,特快專遞已經追不回來了。”
王主任說:“方先生要求按照錄取通知書來上學。我不同意。我們沒有違規違法,只是楊老師工作有瑕疵,希望方先生理解我們。也希望與方先生協商解決此事。”
方先生表示:“我已經聯絡了王主任所說的上級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給我的答覆是:中專、中職類的招生由學校自己負責,與主管部門無關。”
小方捧著錄取通知書卻上不了學,學校認為在招生中沒有違規違法,只是個別老師工作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