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狀告馮小剛,潘家後人洗白潘金蓮。一群潘姓族人把馮小剛告上法庭,他們自稱“潘金蓮”是其先人,要為她恢復名譽。今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外人覺得荒誕,但對於那群族人來說,這是他們永遠無法緩解的關於“名”的焦慮。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 潘家後人洗白潘金蓮
“要搞,就搞個大的”
59歲的潘金蓮沒有出庭。
按照她的家人的說法,這位廣東省增城市的農村婦女,已經在病床上躺了七八年。最近這半年,癌變讓她幾乎脫了人形,連話都說不利索,只能透過看別人在紙上寫的字,再用點頭和搖頭兩個動作向世界表達態度。
去年9月上旬的一天,潘金蓮點頭了。
那天,堂弟潘新發告訴她,潘氏族人們想找一個“潘金蓮”,以她的名義起訴導演馮小剛和作家劉震雲“侵犯名譽權”,問她同不同意。
當時馮小剛的《我不是潘金蓮》正準備上映。這部改編自劉震雲同名小說的電影,講述了一個叫李雪蓮的女人,因為被丈夫罵是潘金蓮,一狀告了十年,她要對所有人說:“我不是潘金蓮。”電影開頭還加了一句:“自宋朝到如今,人們都把不正經的女人稱為潘金蓮。”
這句話引發了潘氏宗族的不滿。
2016年8月26日,潘家的一個全國微信群裡,有人發了條訊息,說馮小剛拍了部電影,好像有點侮辱的意思。宗親會的執行會長潘志強上網一搜預告片,“這不是把我祖宗十八代都給罵了麼?”他表示很生氣。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 潘家後人洗白潘金蓮
第二天,家在江西九江的潘志強把當地法院和檢查系統的朋友請到家裡喝茶,特地問了導演和編劇這麼做有沒有毛病。朋友說,確實有點問題。“幹。”他說,他準備走法律途徑,告狀。
潘志強先在網上把劉震雲的原著買了,20塊包郵,幾天就看完了。裡面凡是提到“潘金蓮”的地方,他都畫了出來,夾好了小紙條。
他還去了圖書館,找法條:大書架上,《民法》《商法》依次排列。他在書架前自拍了一張,“都是證據”。
帶著這些“證據”,9月初,“潘氏後裔為蒙冤先人正名座談會”在合肥召開,50多個全國各省宗親會的核心骨幹出席了會議,會上大家做了發言。
籌劃會議期間,宗親本來定的是“先祖”。潘志強不同意,說“祖”是男的,潘金蓮只能用“先人”。
研討會的結論是,潘氏族人共同發起正名行動,“要搞,就搞個大的,馮小剛劉震雲不是有名麼,就告他們,要殺一儆百,讓文藝工作者以後都不敢隨便拿潘家人開涮”。
按照他們的說法,起訴立案要想名正言順,以“潘金蓮後人”的名義告狀,在法律上行不通。那就繞一下,拿現實的“潘金蓮”說事兒,所以就得先找個“潘金蓮”。
潘志強在微信群裡發了話,一週之內必須找這麼一個“潘金蓮”出來。
證據
正名行動開始後,潘家族人,在湖南做記者的潘利求四處尋找“潘金蓮”。他想寫一寫她們的故事。這些叫“潘金蓮”的女人,多半都生活在偏遠的深山農村,因為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沒聽說過“潘金蓮”,所以才取了這個名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潘利求說,她們聽完後覺得這事本來就不光彩,不跟著摻和。
只有廣東增城的“潘金蓮”同意出面。
潘金蓮的堂弟潘新發說,潘金蓮身體不好,無法出庭。他的兩個兒子聽說後,同意以她的名義起訴。而他們都同意了,潘金蓮也就點頭了。
潘金蓮也是後來才知道,這個《水滸傳》中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子,因為心狠手辣、淫蕩成性,被別人戳著脊樑骨罵。而她的兩個兒子早已經長大成人了。潘新發說,他們到現在都不好意思說母親的名字,這聽起來心酸。
起訴需要錢,潘志強趕往北京、北戴河,找宗親裡的金主們“化緣”。幾個頗具實力的宗親問他,案子有什麼困難,潘志強說缺錢。北京的一位“宗親大哥”一聽,立馬給了兩萬。
潘志強在潘家園附近的酒店長住了兩三個月,和宗親商量對策,找律師諮詢意見。
他還和一個影視圈人士吃了頓飯,這位人士曾與馮小剛合作過。酒後,對方坐在他旁邊說:“大哥,馮導兒,人不錯啊,非要搞他麼?”潘志強聽了心裡不爽,“什麼叫我搞他啊,是他們搞我們潘家人”。
叼著煙、翹著腿、穿著中式棉麻休閒裝的潘志強回憶起當天的場景,臉上忿忿:“他罵我,我還得先放他一馬?”
為了蒐集證據,潘志強一個人坐上綠皮車,從九江專門跑到“歷史上的潘金蓮”的老家清河縣,見了《清河縣誌》的主編,拿走了縣誌記載的“歷史證據”。按照潘志強等人的說法,歷史上真存在一個潘金蓮,這個潘金蓮賢良溫淑,乃是大家閨秀。
他還去了“武植祠”,拍下了據說是施耐庵後人施勝辰為武、潘兩家人作的“道歉詩”。在祠堂門口,他和“武植”的後人們合了影。潘志強說,“歷史上的武植”相貌不俗,身材高大,不像小說寫的那樣。
最叫他糾結的是電影上映後,潘志強在去不去看電影之間糾結了很久:不去,不能取證,去,反倒給馮小剛貢獻了票房,這錢花得不甘心。斟酌再三,他還是和另外三個宗親去電影院看了電影。
“馮小剛這麼大導演,這次算是栽了。”潘志強說,他們當時坐最後一排,一邊看,一邊討論。
官司
案子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由於被告太多,去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未能如期開庭。當時起訴書上9個被告中有2個沒來,其中就有導演馮小剛。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 潘家後人洗白潘金蓮
3月21日上午,案件終於開庭了。8點半一過,六個全國各地趕來的潘姓人向法院走去。
這次開庭前兩天,華誼公司的法務人員向每日人物稱,“自己及同事均沒有聽過這個訴訟”。到了法庭,潘姓人還是沒能見到馮小剛和劉震雲本人。馮小剛與華誼兄弟委託了一家律所,劉震雲和出版社委託了另一律所。
因為潘氏宗親會內部成員的一些意見,潘家中途臨時更換了律師。新律師是此次正名行動另一核心骨幹的妻子,是“老潘家的媳婦”。
新律師3月20日很晚才到,原本計劃的“戰術商討”環節就被省略掉了。反倒是潘志強準備還算充分,他從包裡掏出厚厚一大摞資料史籍,“我這都能寫回憶錄的。”
臨沂來的潘姓宗親看起來心情不錯,第一次他就想來,因為“實在不同意群裡別的宗親的意見,這案子怎麼能輸呢?”他覺得,《清河縣誌》明明寫得那麼清楚了,事實就是事實,不能打馬虎眼。
當天看庭的審判廳面積很小,被告代理人來了五個人,旁聽席只剩三個。這意味著很多潘家人只能站在庭外的走廊裡。隨著庭審的進展,一門之隔,潘家幾個宗親激烈討論起來,恨不得直接站在法官面前表達意見。
潘家的訴訟目的很明確:一、刪除電影中兩處提到潘金蓮的旁白與臺詞;二、被告做公開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費1000元。
潘志強補充說:“我們不為了錢,就為了一口氣,為了名譽。”他說得義憤填膺,但被法官以“發言與訴訟目的無直接關聯”為由打斷了。
馮小剛的受僱律師反駁稱:導演受僱於投資方,是依法、依約拍攝電影。且作品中提到的“武松”“西門慶”是基於施耐庵的《水滸傳》,作品中的潘金蓮指的是“那裡面”的潘金蓮。
劉震雲的律師就一句話,“原告的訴訟請求均指向電影,與書籍作者和出版方無直接關聯。
庭審幾乎從一開始就變成了潘家人和馮小剛的單獨對峙。潘家人拿出了《清河縣誌》原件,新的,足有十幾釐米厚,這是他們最有力的證據。被告律師拿過來翻了翻,陳述理由:《清河縣誌》發行數量只有幾千冊,與《水滸傳》幾百年來廣為流傳相比,其知名度遠遠不及,不能成為原告舉證被告忽視史實的直接理由。
《清河縣誌》稱,據民間傳說,歷史上真有潘金蓮其人。
潘金蓮狀告馮小剛 潘家後人洗白潘金蓮
《清河縣誌》是原告方的關鍵證據,被告律師在縣誌中涉及“潘金蓮”的部分,找到了五個字“在清河傳說”,由此推導潘家人認為縣誌就是史實的理由不充分。
“縣誌是民間傳說,《水滸傳》也是杜撰,為什麼偏偏用了《水滸傳》裡的潘金蓮?”潘家的律師這樣反駁。
委屈
案件沒有當庭宣判。雖說增城潘金蓮的精神受損物理性證據很難取證。不過,潘家人說,現實生活中,的確有20多歲的姓潘名金蓮的女性找工作期間,受到歧視,紛紛到派出所改名。
“男的嘛,就罵你是潘仁美的後代,女的嘛,就說你是潘金蓮的後人,反正沒一個好人。”湖南的潘利求說,他從小到大不知道受到多少同學和同事的“變相歧視”。
從江蘇泰州坐了一夜臥鋪車的潘氏後人潘定亞,小時候因為這個和人動過手。回了家後,他問父親:“潘仁美真的是壞人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父親說:“好人壞人,我也說不清。”
按照他們的說法,“潘仁美”和“潘金蓮”兩個名字,籠罩了好幾代潘姓人的童年生活,為這兩個名字正名成為一些人的夙願。
“金蓮、金蓮,多好的字啊,女孩兒叫起來多好聽。”潘志強說,就因為當初《水滸傳》和《金瓶梅》的故事,我們潘家的女孩都不敢取這個名字,憑什麼?
在潘家人看來,“潘”字本來是百家姓裡最好的姓:有水、有米、有田。宗親會的成立,集結了各省市的潘姓人,遍佈政法商娛,要人脈有人脈,要資源有資源,要財富有財富,這給正名行動提供了足夠的底氣。
“別人罵我們腦殘,你看我們是不是真的腦殘?”潘定亞抱著胳膊,指著幾位正名行動的主要參與人說,笑容裡透著十足的底氣。
但事實上,正名行動在潘式宗親內部,也是有爭議的。質疑最多的行動的意義:做這個能有啥用?有錢還不如幫助宗親裡的弱勢群體。
在正名行動的核心成員看來,幫扶弱勢群體是一回事,給祖先正名也不能忽視。“我們每個人都曾經因此抬不起頭”,山東淄博的潘明生說,自己快四十的年紀了,每當別人說“你是潘金蓮的潘”時,他臉上心裡還是覺得臊得慌。
除了打官司之外,潘家人說,已經有宗親投資出品了一部電視劇,名字就叫《我是潘金蓮》,主演是曾經在《恨鎖金瓶》中扮演“潘金蓮”的香港女星溫碧霞。
可在搜尋引擎中同時鍵入“我是潘金蓮”和“溫碧霞”關鍵詞時,最新的訊息顯示,並沒有潘家人口中“一部長達幾十集的電視劇”。倒是有一部網路大電影,作品的名字是《我不是西門慶》。
不過這些資訊對於潘姓人來說,似乎並不關鍵。他們篤信的是,那部作品裡的“潘金蓮”和“歷史上真實的潘金蓮”一樣,不是個壞女人。
他們覺得,官司是輸是贏都不要緊,“至少我們一起做了努力”。潘新發倒是有點隱隱擔心,“萬一馮小剛反過頭來又說我們誹謗,我們家也賠不起。”這個風險他沒敢和堂姐的兩個兒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