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期間小夥闖進警戒區打傷執勤武警 被罰賠償5000元

  2014年APEC會議期間,外賓車隊透過德勝門橋附近時,30多歲的男子李某欲強行透過警戒區域地段,並用茶葉盒打傷勸阻的執勤武警。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李某拘役5個月,緩刑1年。

APEC期間小夥闖進警戒區打傷執勤武警 被罰賠償5000元

APEC期間小夥闖進警戒區打傷執勤武警 被罰賠償5000元

  法院查明,2014年11月10日22時許,李某途經西城區德勝門橋東南角時,遇到民警、武警等人員在該地段執行APEC會議的安全警衛任務。李某不服從執勤人員的勸阻,欲強行透過該警戒區域地段,後用茶葉盒將便衣執勤的一名武警戰士頭部打傷,經鑑定屬輕微傷。李某被當場抓獲。

  據執勤武警證言,當時他們所在支隊接到上級命令,要求在德勝門立交橋東南角負責警衛,在外賓車隊透過期間任何人不準透過警戒範圍。在外賓車隊透過時,男子李某步行經過那裡,要衝過警戒範圍,從德勝門橋東南角往北行走。一名便衣武警趕緊過去,告知了李某自己的身份,讓李某稍後再透過。李某不聽勸阻,繼續向警戒範圍強衝,便衣武警上去伸手阻攔,另一名穿制服的武警也過去勸阻,但是李某還是不聽勸阻,並用手裡的茶葉盒砸了便衣武警的頭部,嘴裡還罵對方。其他武警見狀將李某帶離現場,帶上警車送到了派出所。

  案發後,李某的家屬與受傷武警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李某的家屬賠償對方經濟損失5000元,使李某獲得武警諒解。

  法院認為,李某以暴力手段阻礙執勤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擾亂了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鑑於李某的家屬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被害人對李某的行為已表示諒解,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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