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港澳辦、外交部駐港公署相繼表態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中聯辦、港澳辦、外交部駐港公署相繼表態

香港中聯辦:補國家安全漏洞,保“一國兩制”前途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愛。

發言人表示,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反對派及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勾連外部勢力屢屢突破底線,讓“一國兩制”實踐面臨嚴峻挑戰,令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一些人公然鼓吹“港獨”,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為美國而戰”,侮辱和焚燒國旗,汙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特區政權機關。他們當街縱火,四處投擲汽油彈和燃燒彈,破壞程度不斷升級,已經呈現本土恐怖主義特徵。這些行為使香港國土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遭受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香港面臨迴歸以來最嚴峻局面,“一國兩制”列車面臨脫軌的危險。

發言人指出,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來說,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是“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一國兩制”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維護國家統一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兩者缺一不可。迴歸以來,特別行政區制度得以確立和有效執行,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也遇到新的問題和挑戰,在事關國家安全的重大原則問題上,現實風險尤為突出。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無可爭議的憲制責任。迴歸近23年來,特區政府為此不斷作出努力,但在反對派百般阻撓下,有關立法至今無法完成,使香港成為世所罕見的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地區。以國家立法的方式堵住香港國家安全的風險漏洞,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和執行機制,是維護“一國兩制”制度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同憲法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必然要求。

發言人強調指出,香港出現當前嚴峻複雜局面,與迴歸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缺失有著重要關係。香港一些人與國際反華勢力和“臺獨”勢力相勾結,妄圖推動香港走向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越來越多的香港同胞清醒看到,這些人的行為不是要民主多一點少一點的問題、政制發展快一點慢一點的問題,而是要頑固對抗中央全面管治權,衝擊特別行政區憲制制度,根本上毀掉“一國兩制”。最近在香港抗擊新冠疫情取得顯著成效後,社會各界迫切期望香港能夠團結起來再出發,這是民心所向,是香港繼續前行的力量。沒有和諧穩定的環境,怎會有安居樂業的家園!少數政治激進分子企圖“攬炒”香港,綁架750萬港人利益,執意把香港逼往絕路,對此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管。他們完全低估了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大局穩定、維護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決心和意志。中央對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香港的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懷有最大關切,採取果斷有效舉措,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屏障,勢在必行,理所當然。

發言人指出,有關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等自由不受干預,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財產安全繼續得到切實保障。中央政府會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時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式,不會損害一切合法權益。可以想見,反對派及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出於反中亂港的居心,勢必會大肆造謠抹黑、以危言聳聽的慣用伎倆製造恐懼。廣大市民一定要認清他們的本質,要看到中央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要相信國家安全得到保障,香港才能發展得更好。

發言人強調指出,中央對港的方針政策始終是為了確保“一國兩制”正確實施,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只有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夠解決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問題,才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才能為香港贏得更大發展空間。展望未來,我們相信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夠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制度,譜寫出經濟繁榮發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繼續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獨特而重要貢獻。

港澳辦: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發表談話。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發表談話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有關決定,十分及時,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該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依法防範、制止、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的憲制責任。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時,考慮到當時的實際情況,中央政府透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絡,體現了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的信任和對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然而,香港迴歸近23年來,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汙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定、力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於世所罕見的“不設防”狀態。

該發言人指出,近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面臨的形勢日趨嚴峻。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組織和激進分離勢力在外國和“臺獨”勢力支援下,公然叫囂“香港獨立”等口號,煽動無底線的“攬炒”,實施觸目驚心甚至具有恐怖主義性質的暴力犯罪,乞求並勾連外國和“臺獨”勢力赤裸裸地干預香港事務。這些違法行徑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事實表明,國家安全漏洞大開,全社會都會付出慘痛代價。

該發言人指出,香港自迴歸之日起就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央政府對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對“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確實施負有最大責任。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透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作出有關決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問題作出原則性規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相關法律,是必然選擇,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該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一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國家安全得不到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也無從談起。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依法治港、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有關決策部署,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當務之急,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該發言人強調,此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透過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有關法律,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不僅不會影響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法律制度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香港必將發展得越來越好。

該發言人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意志堅如磐石,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如磐石。歷史終將證明,伴隨著“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一國兩制”這艘航船必將沿著正確的航向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談全國人大會議涉港議程: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發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不僅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必要之舉,而且有利於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發言人說,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前提,是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國家安全立法是一國行使和維護主權的體現,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通例。世界上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無論是普通法國家還是大陸法國家,都制定有國家安全法,或在其法律中明訂條文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已經頒佈30年,香港已經迴歸23年,但內外反中亂港勢力無視香港已經迴歸中國的現實,企圖將香港當作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當作對內地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的橋頭堡,故意歪曲“一國兩制”,歪曲基本法的宗旨和內容,百般阻撓基本法23條立法。

發言人指出,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和本土激進勢力活動更加猖獗,公然鼓吹“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主張,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乞求外國勢力干預、制裁香港,大搞“社會攬炒”、“經濟攬炒”、“政治攬炒”,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外部勢力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務,公然勾結和支援香港反對派和極端暴力分子從事反中亂港活動。

發言人指出,上述行徑已經嚴重威脅中國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嚴重危害特區政權安全和公共安全,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而緊迫的現實危害,香港已成為中國國家安全的一個突出風險點。

發言人強調,沒有任何國家會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坐視不管,會允許自己的國土上存在“不設防”的城市,會容忍外國敵對勢力肆意插手本國內政。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中央有權有責。在香港國家安全受到現實威脅和嚴重損害、特區政府難以自行完成國安立法的情況下,採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形勢所迫,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絕不會受到影響;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時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式,不會損害任何合法權益。中央政府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堅持依法治港,將繼續依法保護各國在港合法利益,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港合法利益,支援各國在經貿、文化、旅遊等領域同香港保持和發展關係,支援香港開展對外交往與合作,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

發言人重申,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符合包括國際社會在內的各方共同利益。我們希望國際社會恪守不干涉內政、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全面準確理解並以實際行動支援“一國兩制”,客觀公正看待中國全國人大決定,尊重和支援中方依法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綜合 新華社、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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