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將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納入電子送達適用範圍。1月19日,斗門法院適用新民訴法電子送達首份民事判決書。
斗門某建材行向河南某建築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某建築公司)供應洗水沙、石粉等建築材料,經雙方對賬確認,河南某建築公司共拖欠貨款74680元。斗門某建材行透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材料,經審查通過後,根據受理通知書提示掃碼繳費完成線上立案。
為減少疫情傳播風險,承辦法官在案件開庭前,與當事人、人民陪審員充分溝通,在徵得各方同意後,決定透過“雲上法庭”系統進行線上開庭。庭審結束後,法官與陪審員隨即透過線上合議方式展開合議,案件實現從立案、庭審到合議全流程線上辦理。
“叮!”1月19日16時30分,原告委託訴訟代理人手機上收到一條不同尋常的彈屏資訊,資訊載明其代理的上述案件已結案,判決書透過電子送達平臺送達到了其手機上。
隨著當事人確認簽收,斗門法院首次以電子送達方式成功送達民事判決書。
法條連結
Law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透過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受送達人提出需要紙質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提供。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送達資訊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法官
電子送達裁判文書,既能有效克服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和物流派送的困難,又能提高送達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讓當事人第一時間、足不出戶就能化解矛盾糾紛。同時,裁判文書以電子版方式儲存,不會遺失或是毀損,極大方便了當事人訴訟。
人民陪審員
第一次透過“雲上法庭”系統參加庭審和合議案件,快捷、安全、保密,足不出戶就能陪審案件,非常安全高效。
原告訴訟代理人
當前珠海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我們能透過線上的方式完成立案、庭審甚至接收判決書,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也保障了我們的健康和安全。
自本輪珠海疫情發生以來,斗門法院充分發揮科技引領作用,共開展雲上庭審51場次,適用電子送達案件107宗,充分滿足人民群眾“低成本”“高效率”“零距離”的司法新需求,有力提升司法質效。接下來,斗門法院將積極踐行新民訴法關於電子送達的規定,進一步擴大電子送達適用範圍,充分利用網上立案、線上庭審、雲上合議、電子送達、雲端執行等資訊化方式開展訴訟活動,努力實現“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來源:斗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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