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到一個影片,是某衛視拍的一個叫“歸來之後”的節目,節目講了一個叫姜新的男子,在4歲的時候,被拐到遠離家鄉的一個村子,被一戶人家買下,26年之後,他的親生母親找到了他,想讓他回到自己身邊生活,並且讓他改回原來的名字李偉,但是他並不願意,親生母親很生氣,姜新也很為難和糾結。
在節目現場,親生母親強硬的表示,必須改名字,必須讓姜新離開養父母家,如果養父母不答應,就起訴,並要求賠償損失。而姜新為難的表示,畢竟養父母養了自己26年,人心都是肉長的,他不願意改名字,因為名字已經叫慣了,改名字後人際交往也會出現麻煩,他不願意離開養父母的村子,因為已經在那裡結婚生子。
當主持人問姜新,當得知自己是拐賣的時候,是否恨自己的養父母。姜新回答,不恨。
親生母親說兒子的養母對姜新不好,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好,姜新回家,養母讓他吃剩飯,而親生女兒回來,給做一桌子菜。主持人又問姜新,養父母對他怎麼樣,姜新說:還好。
一個被拐的孩子,親生母親因此離婚,而且辛苦找了他26年,他知道親生母親的苦和難,但是,他仍然不想離開養父母,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在節目裡,看得出,這個男子心情非常複雜,他非常糾結。一方面,他心疼自己的親生母親,理解她的難處,但是又難以割捨養父母的親情,不想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
而這個男子的養父母家,還有他的三個姐姐和一個弟弟,都是養父母親生的孩子,因為他和親生母親認親,姐姐和弟弟都和他斷絕往來了。
姜新的處境,其實和錯換人生事件中的郭威非常相似。
在事件的最新進展中,許敏給某領導留言,痛訴因姚策去世自己的半生心血化為灰燼,而親生兒子流落在外未歸,希望督促徹查真相。
許敏的遭遇確實令人同情,為了給養了28年的姚策治病,幾乎傾家蕩產,結果還沒治好,半生的付出打了水漂,到現在房子也沒要回來,追求真相的路也歷經坎坷。那邊親生兒子雖然已經認親,但是也難以回到自己身邊,他們想真正融入到兒子的家庭,和郭威生活在一起,估計也很難。
許多人在網上向郭威和他的妻子喊話,希望他們能回到許敏身邊,安慰親生父母受傷的心靈,也讓親生父母能夠享受天倫之樂,但是通過當事人的表態來看,可能性不大。
所以說,“兩個孩子都已經迴歸原生家庭”,只是簡單的一句話,而現實遠沒有那麼簡單。
郭威的“迴歸”難,和姜新一樣,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年齡原因。
郭姚兩家認親時,郭威已經28歲,不是8歲或者18歲。28歲的年齡,和養父母的家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自己的生活、工作各方面也已經穩定,想要完全改變,已經非常難。
如果是8歲,肯定是要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的,如果18歲,就要看孩子自己的選擇了,但是18歲選擇相對還會容易些,畢竟工作和婚姻還沒涉及到,但是到了28歲,就完全不一樣了,牽扯到的各種關係,考慮的各個方面,就不是他本人和親生父母所能決定的了。
作為28歲的成年人,他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也有作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像開頭提到的姜新一樣,想要離開養父母的家,回到親生父母身邊,都很難。
不管什麼原因離開親生父母,年齡越大就越難以迴歸,年齡越小就越容易。
年齡小,感情上更容易融入,生活上更容易磨合,學業和事業上也更容易安排,年齡大則反之。
二是工作原因。
郭威夫妻在現在生活的地方,都有著體面和穩定的工作,郭威雖然是輔警,但是其職業的社會地位相對較高,收入也穩定有保障。其妻子在醫院工作,相對其它行業,也算是很好的職業了。
如果他們離開現在的工作單位,到許敏生活的地方,以接近30的年齡,以並不佔優勢的學歷,未必能找到目前這樣的工作,何況工作環境已經很熟悉,也具有一定的經驗和工作水平,換一個環境,未必能適應。
如果郭威和妻子工作都不穩定,也不滿意,而親生父母那邊有好工作,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的可能性會增加。
三是家庭原因。
有人說,兩個人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郭威已經結婚生子,組建了自己的家庭,而妻子一方,還連線著岳父母的家庭,從郭威妻子的回應來看,岳父母一直幫忙看孩子,郭威一家和岳父母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郭威一家如果離開,已經習慣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岳父母,也要面臨去留的問題,而岳父母的雙方的親人,都在本地,他們可能更不願意離開,他們也會捨不得讓女兒遠離。
所以,不是郭威一個人的事,也不是郭威和妻子兩個人的事。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要動談何容易。
四是社交圈的問題。
在一次採訪中,記者問郭威是否改名改姓,郭威回答說名字已經跟了自己28年,同學朋友都知道自己的名字,覺得沒必要改。
郭威迴歸難,也因為他在多年生活的地方,已經建立了自己的社交圈子,同學、朋友、同事等,多年的相處,既有情感的連線,也有在生活、事業等各方面的相互支援,包括娛樂時也朋友更容易聚焦。
換一個地方生活,雖然有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是人際交往的圈子,卻很難快速建立起來,而且,在成年後的工作環境中,不像在青少年時代那樣容易交到真心的朋友。
五是情感原因。
無論姚策是否在世,郭杜夫婦可能都不想讓郭威離開,何況姚策已經離世,不管是情感依賴還是現實利益,郭杜夫婦肯定更不想放棄郭威,他們可能會對郭威打感情牌,希望郭威留下來。
而郭威本人,和養父母也有深厚的感情,他曾宣告養父母對自己很好,他和別的孩子一樣,享受了父母的愛,讓他離開養育了自己28年養父母,他肯定也會有深深的不捨,都說養恩大於生恩,道德感也會讓他糾結。
感情不是憑空來的,對於多年感情的養父母,和相認才一年、聚少離多的親生父母,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可能更傾向於養父母,即使他理解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感情這種事情,不是人想抹就能抹去的。
開頭提到的被拐男子姜新,養父母家帶著他有五個孩子,有親生的女兒和兒子,可能養父母對他,比不上對自己的親生兒女好,但是姜新還是覺得對養父母的感情難以割捨。
在尋找被拐兒子15年的事件中,申軍良答應迴歸的兒子申聰,不起訴他的養父母,可見,申聰對他的養父母,也有很深的感情。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有時候,感情會讓人左右為難。
在“迴歸之後”的節目中,面對親生母親對養父母的恨,姜新表示,希望兩邊的老人能好好相處,他不願意傷害養父母,因為他們把他養大了。嘉賓告訴姜新的親生母親,應該以當事人為中心,既然是想為了孩子好,就以兒子為中心。另一個嘉賓說,生母和養母的矛盾,對夾在中間的孩子,會造成二次傷害。
想必郭威也很為難,任何人在那樣的處境,都不可能輕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所以,網友也不必喊話,你一句話說得輕鬆,真正實施可沒那麼簡單,當事人自會權衡利弊,外人還是給予祝福,不要去給人家增加壓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