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釋出訊息稱,歌手汪峰以侵犯姓名權、肖像權為由將“草根歌手”丁勇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金45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海淀法院已於今日受理了此案。
汪峰起訴案再起:“草根歌手”丁勇
訴訟中,汪峰認為,“草根歌手”丁勇在未經自己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其姓名及照片在微博進行營利性宣傳。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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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歌手組合旭日陽剛翻唱汪峰的歌曲《春天裡》走紅網路,並在2011年央視春晚中亮相。日前,媒體報道說該組合已接到汪峰方面通知,以後不準再演唱這首歌。
2月11日上午,新浪娛樂獨家連線汪峰本人回應此事。汪峰說,自己從一開始的確是本著幫助旭日陽剛的想法,允許他們演唱自己的歌。包括授權其在央視春晚演唱。但後來發現,自己的善意被利用,無奈之下決定停止授權旭日陽剛在任何大型演出、商業活動以及音像製品中演唱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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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指涉賭,汪峰認為名譽受損,4月底分別提起兩起訴訟,將被譽“內地第一狗仔”的娛樂記者韓炳江(筆名“卓偉”),上海報業集團、鬱瀟亮、北京新浪互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