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10月28日電 據葡萄牙《葡華報》綜合報道,自10月28日起,葡萄牙10歲以上公民在公共場所強制戴口罩的法令正式生效,以對抗新冠病毒大流行,該措施將持續70天。
根據27日公佈的法令,自28日起,在公共空間強制佩戴口罩,不遵守這一規定者將受到最高500歐元的罰款。該法令確定了“在公共場所和道路佩戴口罩的特殊強制性規定”。法令規定:“當衛生當局建議的保持實際距離無法完成時,10歲以上的民眾在公共場所和道路必須強制使用口罩。”
但強制使用口罩的法令有四個例外情況可以豁免:
1、具有殘疾醫學證明或醫學宣告,如具有認知障礙、發育障礙和心理障礙的人均可豁免;
2、出示臨床狀況與使用口罩不相容的醫療宣告可豁免;
3、口罩的使用與所從事活動的性質不符時可豁免;
4、當同一家庭的成員附近無第三方人員時可豁免。
據悉,該法令由安全部隊和市政警察負責執法,還將在民眾中開展提高防疫認識的活動,宣傳在公共場所和道路上戴口罩的重要性,以鼓勵人們自發遵守這項保護措施。(藍藍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