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9日下午,韓國法務部決定允許因牽涉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件而入獄服刑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假釋。
三星掌門李在鎔(資料圖)
韓國法務部在當天下午召開的假釋審查委員會會議上作出上述決定。李在鎔也因此從本月13日起被允許離開服刑場所,得到假釋。
此前在2017年8月的一審宣判中,李在鎔因行賄、轉移資產以及偽證等罪名獲刑5年。後在2018年2月二審中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隨即在被關押近1年後得以釋放。
但韓國大法院隨後在2019年10月終審過程中對二審所涉行賄金額等表示異議,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重審後首爾高等法院於今年1月18日就李在鎔案進行二審重審判決,李在鎔因行賄等罪名獲刑2年6個月,李在鎔因此再度入獄服刑至今。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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