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影片,當網紅,這是個人自由,但自由不能沒有底線。
一來,視公共安全為兒戲,在嚴禁吸菸的場所吸菸,本就是犯法。二來,故意戴“紅袖箍”導演鬧劇,對辛苦守林護林、保障公共安全的消防工作者來說,無異於赤裸裸的侮辱。違法缺德者被拘被罰純屬咎由自取。
近些年,短影片行業處於風口,流量變現的誘惑之下,總有人陷入“想紅想瘋了”的怪圈。在機動車道上尬舞、爬上執勤警車“耍酷”、導演網路段子挑起爭端……譁眾取寵、審醜逐臭,種種行為的惡劣影響不僅在“線上”,還開始荼毒現實生活。
娛樂不意味著愚樂。短影片雖短,但監管不能“短”。平臺稽核不是擺設,既然賺著注意力的錢,就要承擔起該有的公共責任。什麼影片能上架,什麼賬號該關停,不能都等到擊穿底線了再去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