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4月29日釋出通知,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區接種工作。通知指出,當前各地人員流動頻繁,部分群眾存在跨區域接種新冠疫苗的需求,各地要確保群眾完成全程接種不中斷,負責首劑接種的接種單位要及時記錄群眾的接種相關資訊,並在接種完成後為群眾提供預防接種憑證通知。通知明確,堅決杜絕疫苗接種服務按照戶籍“一刀切”的情況。
通知指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區接種,是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是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舉措。各地要認真抓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區域接種,積極協調轄區內接種單位,按照知情、同意、自願的原則為轄區內居民接種或續種新冠病毒疫苗,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首劑接種完成後需提供預防接種憑證
通知指出,各地要強化精細化管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種的銜接,確保群眾完成全程接種不中斷。負責首劑接種的接種單位要及時記錄群眾的接種相關資訊,並在接種完成後為群眾提供預防接種憑證,確保相關資訊記錄完整。群眾需要跨地區接種的,根據受種者提供的接種憑證(紙質憑證或健康碼等電子憑證)選擇相同種類的疫苗開展續種,並在接種憑證上登記相應劑次的接種資訊。通知明確,要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堅決杜絕接種服務按照戶籍“一刀切”的情況。
儘快研究將接種資訊納入健康碼管理
各地應當充分利用省級免疫規劃資訊系統和接種單位資訊系統,儘快對現有資訊系統進行評估,在不影響現行資料交換的同時,做好系統擴容工作,確保如實記錄並及時準確地向疫苗電子追溯平臺和國家免疫規劃資訊系統報告疫苗流通、接種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相關資訊。
通知指出,要儘快研究將接種資訊納入健康碼管理,力爭實現新冠病毒疫苗跨省份和省內跨地市接種的全程資訊互聯互通。
對完成疫苗全程接種所需時間做好解釋
各地要充分考慮群眾對跨地區接種的需求和麵臨的實際問題,認真細緻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針對不同種類疫苗完成全程接種需要的時間進行詳細解釋,以便群眾合理安排出行計劃。
通知指出,現階段建議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無法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時,可採用其他企業生產的相同種類疫苗產品完成接種。如果無法提供相同種類疫苗導致不能完成續種的,要在具備條件的時候儘早完成相應劑次的補種,接種工作中要耐心向群眾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援。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楊緒軍
編輯 匡峰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