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下空間≠私人空間 交通運輸執法蜀黍火速出手配合拆除違法建築物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萬小偉

近期,江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一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對橋下空間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時,發現南昌縣幽蘭鎮內滁州撫河特大橋下有人違法搭建建築物,私自佔用高速公路橋樑下空間。

發現情況後,大隊執法人員立即走訪周邊群眾,透過知情人找到了當事人的聯絡方式,並及時與當事人取得聯絡,要求對方對所修建築物進行拆除,恢復橋下空間的原貌,但當事人拒絕配合。

大隊執法人員只能多次前往現場,採用說理式執法反覆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宣傳,說明此行為的危害性。同時和進賢養護所與幽蘭鎮政府溝通協商,希望得到配合。在大隊執法人員不懈的努力下,當事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並承諾“我馬上拆!”。

3月15日下午,在大隊執法人員與進賢養護所共同協調配合下,當事人對違章建築物進行了拆除。據悉,此次拆除行動,出動了重型機械2臺、清運車輛3輛,共拆除違法建築物面積300餘平方米、違法搭建牛棚600平方米、清理堆積物200餘立方,有效地淨化了高速公路的路域環境,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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