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落馬的兩任總經理,同日被開除黨籍

11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釋出兩則訊息: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莫若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郝勝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莫若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目無黨紀國法,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車輛;拒不執行黨組織的退休決定,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對下屬單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失察失責;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施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濫權妄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違規處置國有資產,違規決定濫發獎金津貼;以低於成本價向企業員工銷售住宅樓,套取下屬單位資金髮放效益補貼;在工程專案建設中嚴重不負責任,未經評估出讓探礦權,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主張權利及稽核相關費用,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家庭財產及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

莫若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私分國有資產、國有公司人員失職、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莫若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郝勝發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車輛;紀法意識淡漠,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煤炭領域投資獲利;私設“小金庫”,對下屬單位私設“小金庫”問題失察失責;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律己不嚴,利用職權貪佔公款;不惜損害單位利益,濫用權力損公肥私;在利益誘惑面前,未能堅持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工程專案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郝勝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單位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郝勝發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政事兒”注意到,今年4月18日,兩人同日落馬。

莫若平、郝勝發兩人為前後任,且長期在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共事。

莫若平出生於1957年4月,內蒙古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內蒙古赤峰人。郝勝發1963年10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內蒙古興安盟人。

莫若平早期在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117隊工作,郝勝發在231隊。

1991年,莫若平由117隊轉入231隊任總工程師,當時郝勝發為231隊專案負責人,兩人開始共事。

同日落馬的兩任總經理,同日被開除黨籍

郝勝發資料圖

後來莫若平歷任231隊副隊長兼總工程師,231隊隊長兼總工程師。1996年1月,莫若平任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副局長,2006年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總經理,後兼任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郝勝發從1996年開始,歷任231隊副隊長、黨委副書記,231隊黨委書記、231隊隊長,109隊隊長、黨委書記等職。2011年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4年,莫若平兼任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郝勝發則擔任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7年,莫若平退休,郝勝發接任郝勝發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至今次兩人同時被查。

在莫若平、郝勝發兩人落馬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巡視組曾對內蒙古煤勘集團進行“點穴式”巡視。

今年3月,巡視反饋指出,該集團落實黨對國有企業全面領導責任不夠有力,個別幹部存在黨性觀念淡薄,特權現象;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有差距,集團產業結構單一,“探採選冶加”為一體的全產業鏈條未形成;風險管控不到位,涉法問題頻發,造成經濟損失;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力,存在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非黨委成員參與重大事項決策問題;糾治“四風”問題不徹底,違規購置高檔公務用車,高檔裝修辦公場所;黨組織建設弱化,黨費繳納不規範不及時。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有關方面處理。

郝勝發表態稱,堅決擁護和服從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完全接受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和要求。集團黨委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作為煤勘集團黨委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來抓。

4月10日下午,內蒙古煤勘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本年度第5次學習(擴大)會議,郝勝發還要求要保持工作力度不減,繼續將巡視“後半篇文章”抓緊抓實抓落地,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鬆勁、解決不徹底不鬆手、整改不達標不收兵,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推動集團公司各項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官網顯示,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是從事煤田地質勘探與其它礦產資源勘查,局下屬8個勘探隊、3個科研院所。

集團公司下屬10個子公司、10個分公司。現有員工5710人,在職2126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70人,其中高、中級職稱485人。2001年透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2004年被國家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譽”單位。

莫若平簡歷

  

莫若平,男,漢族,1957年4月出生,內蒙古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內蒙古赤峰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2月參加工作。

  

1982年2月至1985年12 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117隊技術員;

  

1985年12月至1987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117隊地質分隊專案負責人;

  

1987年12月至1991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117隊地質分隊主任;

  

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231隊總工程師;

  

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231隊副隊長兼總工程師;

  

1994年6月至1996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231隊隊長、總工程師;

  

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副局長;

  

1997年5月至2006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6年3月至2014年4月,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總經理,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17年10月,退休;

2020年4月被查。

郝勝發簡歷

  

郝勝發,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內蒙古興安盟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

  

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技術員;

  

1989年12月至1993年12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專案負責人;

  

1993年12月至1994年12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副總工程師;

  

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打井隊黨支部書記;

  

1995年6月至1996年1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副隊長;

  

1996年1月至2001年9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副隊長、黨委副書記;

  

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黨委書記;

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231隊隊長;

  

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內蒙古煤田地質局109隊隊長、黨委書記;

  

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7年9月,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20年4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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