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全省道路 持續高位執行
3月26日,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召開2021年清明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新聞釋出會。
記者從會上獲悉,清明期間道路交通流量預計將大幅度增加,全省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車流將持續高位執行。
這主要源於春運期間全國倡導就地過年政策,群眾流動規模低於常年,旅遊、返鄉出行減少。清明假期為春節後第一個小長假,國內疫情形勢平穩,再加上祭祖風俗、高速公路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政策的影響,群眾被壓抑的出行意願強烈釋放。
省公安廳交管局分析研判,清明期間道路交通流量將大幅度增加,車流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往返粵東、粵西方向,以往返墓區、景區、城市郊區、農村生態旅遊區等地區為主,全省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車流將持續高位執行。
清明假期全省高速公路出程高峰將出現在4月2日17時至23時、3日10時至16時,返程高峰出現在4月5日15時至22時。
深圳大梅沙、深圳鹽田、廣州黃村、三元里、陽江海陵島等五大收費站容易出現排隊現象。
深圳大梅沙海濱公園、深圳鳳凰山森林公園、廣州塔、東莞松山湖、惠州巽寮灣等景區是熱門旅遊景區。
清明祭掃嚴禁林間用火
禁止燒紙燒香點燭
清明將至,本週末迎來首個祭掃高峰。為了做好清明前後的山林防火,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發出緊急提醒:市民祭掃嚴禁攜帶火種入山,嚴禁林間用火,違者將予以處罰。
近期,
深圳森林火險預警一直持續黃色訊號,
為森林火災高發時節。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清明節期間,我市森林防火形勢仍會比較嚴峻。市應急管理部門提醒,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米範圍內的森林防火區均為禁火區域,市民禁止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吸菸、烤火取暖等行為,嚴禁帶火種進山。
應急部門指出,個人或單位林間違規用火將受處罰。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區級以上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並處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民祭掃期間,一旦發現森林火情,可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也可以撥打119或者110報警。
內容來源: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
編輯:梁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