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環節不合理收費專案

  央廣網北京1月6日訊息(記者李江雪)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就清理規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5方面24項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環節不同名目的各種不合規收費專案。明確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使用者承擔建設專案建築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裝置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

  二是加快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以“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約束和激勵相結合的定價機制,在嚴格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合理制定並動態調整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價格。

  三是嚴格規範價格收費行為。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基礎上,對確需保留的少數收費專案實行清單管理。對其中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專案,制定完善成本監審和定價辦法;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價格或收費,嚴格規範經營者收費行為,嚴禁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實施壟斷行為。

  四是提升服務水平。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完善行業服務質量規範和評價體系,強化企業服務意識,最佳化服務辦理流程,建立健全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促進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五是改善發展環境。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先地下、後地上,確保老城區與新城區及園區互聯互通,地上與地下整體協調。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不得由公用事業企業負擔。加快放開經營服務市場,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限制,推進向規模化、集約化、跨地區經營方向發展、多元主體合作,激發市場活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理順權責關係,加快形成公平開放、競爭有序、行為規範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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