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鄭報全媒體記者 曹婷)16日,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局瞭解到,該局釋出了《關於開展2020年度建築業政策獎勵工作的通知》,明確對註冊地在本市的建築企業開展政策獎勵,符合條件的最高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通知提到,註冊地在我市的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監理企業等建築企業,去年取得滿足相關政策獎勵標準的業績,均可提出申請。申報時間截止到4月10日,以該局複核受理時間為準。
根據通知,申報按“企業申請、屬地初審、市級核准”的程式,在申報時限內,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報表,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隨後企業註冊地縣(市、區)建設局進行初審。原則上由縣(市、區)建設局分管建築企業的管理部門受理。市城建局複核認定。透過初審的建築企業持申報材料分別報市城建局相關部門複核認定,經公示後報市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領導小組批准。最後根據市城建局認定意見,向市政府(市財政局)申請專項獎勵資金並撥付企業。
其中獎勵標準裡,域外遷入特級資質企業,遷入起三年內年產值達到100億元的,將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域外特級總承包資質企業遷入或設立特級資質獨立法人子公司的,一次性給予獎勵1000萬元。
作者:曹婷
來源: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