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多地紛紛修改計生條例,加碼生育福利,密集官宣延長產假、生育假,增設育兒假等支援積極生育措施 ,這一系列政策不僅頻頻登上熱搜,也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政策如何落實?會不會加劇對女性的職場歧視?
圖:視覺中國
多地官宣:育兒假來了
11月26日,北京、湖北、青海同日修訂計生條例。北京明確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女方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時,子女滿三週歲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湖北宣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青海規定獎勵女方生育假90日(加上國家98天產假總計188天);給予男方看護假15日。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滿三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5日育兒假。
11月25日,上海、浙江、重慶修訂計生條例。上海明確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與此同時,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再享受的生育假,從原本三十天,增加到六十天。《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滿3週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浙江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60天,總計158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90天,總計188天。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的規定不變。同時,在子女三週歲內,夫妻雙方每年還可以各享受10天育兒假。重慶對產假、護理假均作了適當延長。對育兒假增加為夫妻一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休一年或夫妻雙方在子女六週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全國至少有14地透過相關條例,已經或即將實施延長產假、增加育兒假、配偶護理假等措施,包括北京、湖北、青海、上海、浙江、河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龍江、山西、四川、江蘇、廣東等。另外還有多地正在起草或公開徵集意見中。
網友點贊之餘也有憂慮
在多地出臺一系列生育政策之時,網路上點贊聲和憂慮聲並存。有二胎媽媽認為,這是人性化的福利。也有網友擔心,政策的出臺會進一步加劇女生的職場壓力。還有網友表示,這些政策可能只有在政府部門和國企才能得到落實。
此前,針對四川設立育兒假,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也指出:“育兒假當然好,這可以讓父母雙方都參與到育兒中,問題在於會不會變為聽上去很美?就如我國一直推進的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真正享有的並不多。”
而在今年6月,在接受新華視點採訪時,寧夏回族自治區婦聯權益部部長周文盈就說,寧夏目前已有一些單位落實育兒假,但主要還是以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為主,企業落實的不多。
如何推動“生育福利”真正落地?
既要“有假可休”也不能“有假不休”
在這一輪的計生條例修改中,“育兒假”的設立尤為引人關注。與產假、生育假都是女性享有不同,育兒假是夫妻同休,強化了生育環節和家庭教育中的父親角色。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推進育兒假落實,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更多以正向激勵為主的配套措施。
不少人認為,應當減輕企業稅收和給予補助。比如北京奧肯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傳文說“對於執行育兒假政策的用人單位,既可以進行榮譽表彰,也可以透過給予稅費減免等方式進行激勵。”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塗崇禹也建議,可參考去年疫情期間各地出臺的鼓勵“不裁員”政策,對於執行育兒假政策比較到位的企業,以生育保險減半徵收等方式,為企業分擔壓力,最終實現職工享受政策紅利、企業提升形象。
還有人認為,應當針對生育女性的特殊性設定靈活崗位。比如讓孕期女性居家辦公等,照顧到生育女性的工作壓力,可實現社會、用人單位和女性職工權益保護的多贏。
另外,政府還要加強引導宣傳,提供製度化支援。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系主任、副教授楊凡楊凡提到,在其他國家,男性的育兒假“有權不用,落而不實”的現象比較普遍。比如日本只有大約3%的父親會休育兒假。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政府採取多種手段加以引導。比如,加強宣傳,倡導家庭育兒責任的共同分擔。又如,透過激勵制度來引導人們的行為,比如澳大利亞、德國等國家規定,如果夫妻共同休育兒假,在假期長度、工資水平方面會有額外獎勵。
新華社記者瞭解到,近年來,不少地區開展“和諧勞動關係企業”評選,主要考核因素包括合同簽訂、勞動保障、工會建立、休假制度落實等。基層幹部建議,可在此基礎上,將育兒假作為一項重要考評指標,對政策執行較好的企業予以宣傳表彰。
瀟湘晨報記者周盾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