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6月3日,一名七旬老人因發現其朋友沒有趕上車,要求公交車司機就地等候未果,先後多次搶奪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面對熱心乘客的勸阻和公交司機的勸離,仍暴力推攘、大聲訓斥謾罵。目前,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長堤派出所已介入調查。(據6月6日光明網)
公交車的規矩就是按點執行,如果停下過長時間等人,會影響其他乘客出行,隨意停車還可能釀成安全事故。更何況,該老人的朋友是在上一站就沒能趕上車,與其讓這班車等,還不如乘下一班車,老人的要求可以說是無理取鬧,公交車司機拒絕他,是為了維護公交運營秩序,保障全車乘客的共同利益。
但老人就因為這麼一點不順心,就歇斯底里地與司機爭執,甚至多次搶奪方向盤,試圖以全車人的安全為籌碼,逼迫司機違規操作,只為了滿足自己的任性要求,簡直就是將安全當作兒戲。這種行為,顯然對全車人包括公交車附近的行人、司機的生命,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搶奪司機方向盤是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雖然在部分案例中,警方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認定這一行為是“擾亂公共汽車秩序”,對搶奪者給予行政處罰,但事實上,故意搶奪司機方向盤絕不僅僅似乎擾亂了公共秩序,而是已經威脅到了公共安全。
根據《刑法》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已經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一般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會更加嚴厲。
而此次搶奪方向盤的是位老人,也讓網友特別在意。有人說,“這不是壞人變老了,而是老人倚老賣老變壞了”,也有人說,“就是因為是老人,覺得不會受到任何處罰,才有恃無恐。”誠然,法律出於人道主義,規定到達一定年齡的老人,可適當地減少或者減輕刑罰,但違法必究是不可打破的原則。要預防並遏制危險行為,首先就是要彰顯法律的威懾力,充分提示法律後果,讓法律真正能夠起到守護公共安全的作用。
但是,法律只能事後懲戒,在危險行為發生的當下,人人都應有見義勇為,守護安全的熱心腸。一說到搶奪方向盤,大家都會很自然地想起“10·28重慶公交墜江事故”,慘痛的悲劇給我們留下了傷疤,而傷疤的存在是為了時刻提醒我們,永遠不要縱容“小惡”,遇事不可高高掛起。
公共安全只能由公眾一起守護,不要因為對方看上去很兇就害怕,也不要因為對方是老人而怕麻煩。只有大家都勇敢地站出來,幫助司機制止過激行為,共同維護安全文明的乘車環境,缺乏法律意識、擅行違法之事的人才能消停,公共交通才能一路平安。
(圖片來源:沸點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