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繼續在全國實施緊急狀態

  新華社科倫坡7月18日電(記者車宏亮)斯里蘭卡政府17日簽發的新聞公告說,該國自18日起繼續在全國範圍實施緊急狀態。

  公告說,實施公共緊急狀態是為了公共安全、保護公共秩序和維持社會生活所需要的供應和服務。根據斯里蘭卡《公共安全法》,在實施公共緊急狀態的情況下,總統有權出臺緊急法令,內容可涉及拘押人員、搜查住所和接管資產等。

斯里蘭卡繼續在全國實施緊急狀態

  7月15日,斯里蘭卡議長阿貝瓦德納(右一)在科倫坡出席新聞釋出會。(新華社記者車宏亮攝)

  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9日起接連出現抗議活動,多處政府機構受到衝擊。在同日下午舉行的緊急政黨會議上,多數政黨領導人要求總統和總理立即辭職,並儘快組建各黨派參與的臨時政府。

  13日凌晨,時任總統拉賈帕克薩乘軍機離開斯里蘭卡。斯里蘭卡議長阿貝瓦德納當天表示,拉賈帕克薩已通知他,總理維克拉馬辛哈將根據憲法規定行使總統職權。同日,維克拉馬辛哈宣佈在全國實施緊急狀態。

  15日,維克拉馬辛哈宣誓就任臨時總統。斯議會將於20日選舉產生新總統,新總統將負責組建各黨派參與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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