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春城晚報】;
因讓孫子抱癱瘓的老伴去室外曬太陽遭到拒絕
大理南澗83歲的楊大爹一怒之下
放火自焚
引發了一出慘劇!
楊大爹的老伴羅某某因病癱瘓在床,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其子孫在贍養老人方面做得不好,不夠孝順,特別是老伴癱瘓在床後,自己年紀大,照顧妻子比較吃力,因此對子女心懷不滿。
2020年3月10日上午,楊大爹讓孫子楊某甲抱老伴到室外曬太陽遭到拒絕,後產生了以放火的方式將自己和羅某某燒死,以此報復子女的念頭。
當日上午11時30分許,楊大爹趁兒子楊某乙及孫子楊某甲外出後,將老伴從正房臥室搬運至耳房二樓自己臥室內,放入塑膠大盆中。同時他想到家中的貴重物品都放在正房二樓兒媳婦張某某臥室裡,便從廚房取了一個黃色塑膠一次性打火機,先到正房二樓張某某臥室,用打火機點燃蓑衣扔在床上,引燃了床上用品及室內物品。隨後他返回耳房二樓自己臥室,將棕皮、毛毯覆蓋在老伴身上,用打火機點燃棕皮,引燃覆蓋在老伴身上的毛毯以及室內物品,自己則躺在床上等待火勢蔓延。
老伴羅某某因癱瘓無力反抗,被當場燒死。由於村民發現及時,與消防人員合力將火撲滅,楊某某被消防人員從臥室救出。經鑑定,羅某某系燒死。經南澗縣發展和改革局鑑定,此次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7700元。
因涉嫌放火罪,楊大爹於2020年3月11日被南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法院院批准,於3月17日被南澗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南澗縣公安局於3月19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7月25日
中國檢察網案件資訊公開訊息
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對楊某某故意殺人、放火案提起公訴
南澗縣檢察院對楊某某故意殺人、放火案提起公訴。被告人楊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放火的方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放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直接經濟損失7700元,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放火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
楊某某屬老年人犯罪,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從寬處理。提起公訴後,南澗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某某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以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