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善款再爆三大弊端!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的陳麗娜13日北上“監察院”陳情,質疑高雄氣爆善款挪用特定局處、浮編律師費以及隱匿捐款資訊,要求“監察院”馬上約談陳菊,釐清其在氣爆善款不當使用案中的角色及疏失,並呼籲陳菊在爭議釐清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
依據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最近完成的調查顯示,高雄市政府有“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未依集體訴訟原則而浮濫編列代位求償律師費”、“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三大決策弊端:
第一,“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議會調查小組發現,有四筆善款直接被挪給特定局處自行規劃使用、無須提報計劃給善款管理委員會。例如臺灣區珠寶公會3204萬餘元(新臺幣,下同)捐款,明明沒有指定用途,卻也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因不受監督審查,被用於出境觀光、舉辦非災區活動等。第二,“未依集體訴訟原則而浮濫編列代位求償律師費”,因市政府“取消代位求償集體訴訟機制”,最後受讓3140件代位求償案,整理後分為六大案起訴,使用善款高達6532萬元來支付律師費,幫市府打官司,浮編28倍,質疑誰做了“取消代位求償集體訴訟機制”的決策?是否有濫用善款、圖利特定物件之嫌?第三、“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高雄市氣爆募款最終金額,對外公佈為45億6630萬9017元,但調查小組統計,共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兵役局、文化局等五個機關自行留用3億2263萬6182元的捐款,未呈報給市府。也就是說,真正的氣爆善款應達48億8894萬5199元。
陳麗娜表示,陳菊在氣爆善款運用裡的角色有很多可議之處,如果三大決策弊端和她確有關係,“彈劾她也是剛好而已”,然而,陳菊已被提名為“監察院長”,一旦上任,人民如何相信“監察院”將來能公正的查案?她呼籲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以免晚節不保。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