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合肥市濱湖新區佳源巴黎都市4期的徐女士非常鬱悶,因為自己花了16.8萬在小區購買了地下車位,結果自己把車子停進去才發現,車子小心翼翼地停進去後,自己卻出不來了,要想出來得從天窗爬。原來,她的車位一側有兩個大閥門,阻擋了車門正常開啟。3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了該小區售樓部,針對此事採訪了銷售負責人。
水管閥門伸進車位 停車後得爬天窗出來
徐女士稱,她是2017年年底購買的該處房屋,當時自己就想買一個地下車位,以方便日後停車。2018年房屋交付。
房子交付不久,徐女士就付款購買了一個地下車位。針對該地下車位,徐女士與開發商於2019年5月份簽訂了買賣合同。
購買車位後,徐女士只知道是地下C1155號,但是一直沒有去看過這個車位,“當時心想一個地下車位,還能有啥問題。”
房屋交付後,徐女士自己並沒有住進去,交房後租給了一位租戶,因為該租戶也沒有停車需求,所以她一直不知道自己購買的車位具體情況。
一直到上個星期,徐女士的新租戶需要停車,徐女士才想起來自己的地下車位。她開著自己的轎車,在地下車庫內找到了車位。
然而,見到自己購買的車位時,徐女士大吃一驚,她發現,車位靠近牆面的一側,竟然有水管伸出來,而且水管上還有兩個大閥門。
徐女士發現,水管閥門明顯伸到了車位內,擠佔了停車空間。
“我當時也就想,如果停車空間夠大,不影響進出,也就算了,畢竟車位的美觀沒那麼重要,能用就行,但是結果很無奈。”徐女士說,她倒車入庫時,因怕碰到突出的閥門,打了幾次方向,最終才將車停了進去,然而,車子進入後,她卻出不來了,車子駕駛室一側已經貼近隔壁的車位,隔壁車位停著的是一輛SUV轎車,兩車之間空間太小,她開啟車門,只能探出半個身子,全身擠不出來。
副駕駛的那一側前後車窗正對兩個大水閥,恰好把車門擋住後,徐女士同樣無法從這一側出門。
徐女士回到車中開啟天窗無奈稱:“左右都無法出去,要想出去恐怕只能從天窗了。”
另外,徐女士看到,自己的車位有一部分與積水井重合,地面是積水井井蓋,原來自己的車位正是積水井的位置。
開發商提出最佳化方案
車位主人表示無法接受
徐女士經過測量發現,牆上的水管水閥伸入車位的長度大約有30釐米,這樣的車位根本沒有辦法將就使用。
為此,徐女士找到小區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告知這種問題要去找開發商。徐女士又去找開發公司解決此事。
3月2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來到佳源巴黎都市小區的售樓部,一自稱是開發公司負責銷售的嚴姓經理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嚴經理稱,徐女士購買車位之前,銷售人員告知了徐女士該車位的情況,籤合同之前也會要求客戶去車位現場去看一下,車點陣圖紙也用顏色標明瞭這是積水井車位。
對於這樣的說法,徐女士予以否認。“我買的車位不比別人的車位便宜,我要是知道有這個情況,幹嘛選擇這個車位呢?”
嚴經理稱,目前小區只有徐女士一人反映此事,他們得知後對閥門進行了相應的最佳化。“之前突出的閥門方向是正對著車位,可能影響了停車。我們調整後的閥門方向不是正對著車位,業主停車應該就不會影響了。”嚴經理稱,他們會讓業主過來檢視,看看是否滿意。
對於這樣的最佳化方式,徐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因為僅僅把閥門調轉方向,水管依然會妨礙車輛開門,她希望退款或者更換一個不受水管和閥門影響的車位。
律師:若達不到停車使用目的 可解除合同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王海波律師稱,對於車位的建築設計有明確的規範標準,如果徐女士購買的車位符合規範,只是認為水管水閥影響了停車,那開發商最佳化調整後不影響停車,徐女士便可接受最佳化方案;如果停車位不符合規範標準,或者雖然符合標準但是水閥的存在導致人出不來,達不到正常停車的目的,那徐女士可以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退款或更換停車位。王律師表示,雙方如果協商不好,徐女士可以透過訴訟途徑處理。
實習生 吳煜怡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