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3月29日訊 29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人社局獲悉,今年5月起,我市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日期將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至20日,即:
市人社局介紹,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及相關檔案,從2021年1月起,我市(含五個新城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納入省級統籌,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支管理,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統一納入省級統籌支付。為適應省級統籌需要,確保全市149萬名企業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結合我市實際,對現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髮放日期進行了相應調整。
養老金髮放日期調整後,企業離退休人員原領取養老金的發放銀行不變,養老金金額不變。此外,本次調整不涉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
市人社部門提醒,養老金髮放日期調整後,發放日期較為集中,請退休人員提前做好養老金使用的統籌安排,錯峰到銀行領取養老金,服從銀行管理規定。(長江日報記者吳曈 通訊員金睿)
【編輯:張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