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曾子的妻子要上街,孩子吵著要去,曾妻被纏煩了,哄他說:“寶寶乖!媽媽是去上街給你買肉吃,下次再帶你去。”曾妻上街回來後,並沒買肉,孩子卻吵著要吃。曾妻於是狠狠打了兒子。曾子回家知道後,馬上磨刀殺豬,曾妻說不過是句哄兒子的話,曾子回答說:“不能欺騙孩子。”我們或許能從這個故事中悟出點什麼吧?另一個原因是拒絕孩子時缺乏勇氣,因而總用“下回”來搪塞。
即使真覺得孩子可憐,那就應該認真考慮一下,畢竟是自己答應過的呀。如果無法滿足孩子的要求,那就要說明理由,明白地要求孩子接受。一開始就這樣做,當然不會培養出一個愛纏人的孩子。孩子很多時候會做得很好,只需小小地鼓勵一下就行。很多時候,孩子都很理解人,能明白控制自己的慾望。如果你願意一試,那麼正確的教育就開始了,你總不會希望培養出一個逃避現實的孩子吧?
這是父母說不過孩子或者看不慣孩子誇誇其談時常說的一句話。這樣的一句話,孩子多半沒法反駁,自己能力不足,又處在依賴父母的階段,只會在心裡想:“我會做給你們看的!”但內心裡卻相當屈辱,有時候想起來都會發很大的火。其實孩子的話即便是幻想,其中也有合理的部分,孩子一定經過了很久的考慮的,一心想告訴父母。是他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而並非全是誇誇其談。
這句話隱含著不許孩子有自我意識、自我主張的成分。說孩子只會耍嘴皮子,讓孩子自尊心大受打擊,孩子只好將內心話隱藏心底,在父母面前謹言慎行,小心翼翼,只在父母目不能及的地方才自由自在,無所拘束。孩子在受到這樣的打擊後通常願將煩惱向朋友托出,而放棄對父母的信任,甚至在人格方面發生畸變,或者離家出走,或者成為不良少年。
同時,受到打擊後自卑感增加的也很多,認為自己的能力確實太小,沒有信心使自己成為頂天立地的人,卻沒有考慮到自己本來就不是成人。因此,在這樣的壓抑之下,潛力難以發揮,畏畏縮縮、溫溫吞吞的孩子就是這樣產生的。所以,孩子有獨特的自我主張時,家長一定要以平常心待之,要考慮到他的年齡特點,而不能完全用成人的視角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