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股中小銀行等方面鉅額受賄,這位原銀監局局長被開除黨籍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監察委員會對遼寧原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4日,銀保監會官方公號釋出的公告顯示,李林已被開除黨籍。據悉,李林曾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被監管物件謀取利益,在辦理貸款、企業上市、設立和入股中小銀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除此之外,經查,李林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金融工作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濫權妄為,大肆為不法企業和金融機構謀取非法利益,嚴重破壞地方金融秩序,助推區域金融風險;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接受旅遊安排,縱容親屬吃空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干預金融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干預行政許可和銀行機構貸款發放。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

同時,李林還利用監管職權,違規免除銀行機構行政處罰,批准超比例持股銀行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之便,隱瞞、掩蓋銀行高管人員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林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遼寧省監委研究決定,將李林涉嫌犯罪問題移交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林今年62歲,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0年11月,李林從大連銀保監局巡視員、一級巡視員的職務上退休。而在籌備大連銀保監局和任職之前,他曾擔任遼寧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一職,超過了8年時間(即2008年5月至2016年9月)。

編輯 嶽彩周 宋鈺婷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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