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控制算不算家暴?其實早已不是難題

□黃齊超

1月19日,陝西西安的李女士在網上釋出影片,稱其丈夫多次對其毆打。作為全職太太的她,向丈夫要500元生活費都要打欠條。針對李女士向丈夫索要生活費被要求打欠條的情況,北京市律協委員、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張荊近日接受採訪時指出,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經濟控制,但目前反家庭暴力法中並未明確將經濟控制納入其中,導致遭遇此類行為很難尋求司法保護,應儘快對法律進行修改完善。(2月15日 《法治日報》)

李女士作為全職太太,全心全意地帶孩子、做家務,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條,為家庭做出了不小的犧牲。然而,向丈夫索要500元生活費居然還要打欠條,這是多麼違和的家庭關係啊。對於李女士的遭遇,不少網友表示同情;同時,也提出一個疑惑:經濟控制難道不該納入家暴範疇嗎?

對於家暴,大多數人的理解是:在家庭中遭遇了親人的肢體暴力。其實,較之於身體上的家暴,精神折磨亦需要關注;所以到了後來,精神侵權也被納入了暴力範疇,成為家庭冷暴力。完善之後的《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行為分為了身體侵害和精神侵害兩類。法律界人士認為,李女士老公的行為,已經屬於經濟控制的表現。很遺憾,經濟控制並未被明確列入其中。

不打你,不罵你,就是不給你錢。現實中,確實有像李女士那樣的弱者,對經濟毫無支配權,任由另一方強勢欺凌。如此的境況下,沒錢可支配的一方,只能服服帖帖。那些加害人透過對家庭成員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以達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法律界人士認為,這種經濟控制,就應當屬於家暴的一種。

經濟控制算不上家暴?這其實早就不是難題。最高法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寫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中,就已經明確指出,家庭暴力分為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由此可見,將經濟控制納入家暴,也有法律基礎。顯然,夫妻之間、家庭成員之間有權平等支配家庭收入,這不只是家庭和諧的保障,也應是法律賦予合法夫妻的權益。

經濟控制具有家庭冷暴力的屬性,從法律角度看,把經濟控制納入家暴範疇,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事實上,經濟控制屬於家暴,既得到了大多數人的共識,也被一些地方納入了地方法規:比如,2014年《深圳經濟特區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就提到,將經濟控制納入家暴範疇,開了全國之先河。而今年3月1日即將實施的《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也把經濟控制納入了家暴。

全職太太沒有收入,這也是錯誤觀點。全職太太解決了丈夫的後顧之憂,付出了勞動,當然應該有報酬。所以,老公給全職太太零花錢,不是施捨,更何況,妻子討要的零花錢是為了家庭。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誰也不能把經濟控制當成工具,進行隱形家暴。

來源:紅網

作者:黃齊超

編輯:陳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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