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影響無處不在,與此相伴而生的飯圈亂象屢見不鮮,近期爆出的湖南衛視相關主持人接受粉絲“集資送禮”也並不是孤例。
粉絲文化、粉絲經濟最初發源於日韓,以“偶像養成”為最突出特徵,而且在其發展歷程中,越來越強調流量明星與粉絲個體成長的伴生性,並逐漸將粉絲與流量明星的關係打造成“老母親養兒子”式的反向結構,這與傳統明星文化下“追星族”式的垂直結構,呈現出迥然不同的文化差異。隨著這套“偶像養成”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日漸深入,粉絲集資購買偶像專輯、電影票、向偶像贈送禮物等日韓應援式追星方式也在我國逐漸普及開來。透過百度貼吧、微博、微信群、Owhat等網際網路平臺發起的集資應援行為,其影響力、輻射範圍和監管難度,遠非線下應援活動可比。
我國當前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也就是飯圈的實質,是粉絲以眾籌資金、財物的方式,主動參與到流量明星這一文娛產品的運營活動之中。這些應援集資行為通常可分為幾類:第一類是包含實物回報的,例如出售專輯、電影票或製作販賣手機殼、照片等周邊商品,將所得利潤用於支援偶像的相關活動;第二類並不提供實物回報,但承諾將募得的資金用於支援偶像的相關活動,例如選秀投票、向偶像贈送禮物等;第三類便是以支援偶像為名義籌集資金,承諾提供若干實物或非實物回報,卻並不兌現的詐騙行為。
我們需要充分警惕的是飯圈的青少年粉絲群體,正日益被資本和市場邏輯所內化的嚴峻現實。在市場經濟背景下,資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當粉絲文化在資本逐利的誘惑下,刻意宣揚某種文化娛樂潮流或商業模式時,飯圈的青少年粉絲群體就極易被資本邏輯所綁架,造成相應的法律與社會問題。
首先,實際操作中,因集資平臺的內部管理與資金規模並不匹配,不少粉絲的集資屢被犯罪分子利用,成為一些人斂財牟利的幌子。例如上述第三類形式,表面打著應援集資的旗號,實則幹著詐騙違法勾當的行為越來越多。這類受害者中,通常存在著相當比例的未成年人,他們在受騙後一般不願聲張,即使試圖報警,通常也不瞭解正確的維權渠道。
其次,治理粉絲經濟中的種種亂象已是刻不容緩。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粉絲應援中可能存在的詐騙行為,給出具體的懲治依據,並向受害粉絲尤其是未成年粉絲,提供清晰明確的舉報渠道和必要的法律援助。與此同時,應規範粉絲參與的偶像形象運營活動,對於能夠主動公開應援賬目、明確資金流向和具體使用情況的粉絲團體和藝人,可透過頒發行業性的榮譽獎勵予以充分肯定,從而形成良好的行業生態。相關的第三方眾籌集資平臺,應履行好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讓應援活動資金流向更加透明,讓資金的使用更加正規化。
再者,青少年粉絲群體的價值觀問題,是需要全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顏值崇拜、拜金、攀比、網路暴力等,粉絲追星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價值觀有著嚴重問題的亂象近年來不斷浮出水面。飯圈還創造出成百上千個專用術語,其中不乏“祖安文化”這類低俗語言。而且,一旦有人與特定粉絲群體意見相左,就會出現訴諸人肉搜尋、人身攻擊、詆譭造謠,甚至線下打架、鬥毆等暴力行為。
對於這些亂象,一方面,廣大青少年應當端正追星的心態,以精神的成長、獨立和完善為目的,避免被資本撬動、裹挾的粉絲經濟所綁架;另一方面,從家庭、學校到社會,都應當努力為新一代青少年提供充滿包容、尊重的成長環境,盡到各自應盡的義務,而不是對粉絲文化採取汙名化的態度。
綜上,面對粉絲文化,我們應以更包容的態度和更縱深的視野,積極引導粉絲文化迸發出更大的創造性、更多的正能量。這既是一個長期的文化治理過程,也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對我國文化治理能力、治理體系的一大歷史挑戰。(作者是中國藝術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