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丈夫”被大義滅親的“婆婆”送進了監獄

劉秀怎麼也沒有料到,自己的合法丈夫,竟然是有婦之夫。也萬萬沒想到“婆婆”是個“狠人”,竟會親手把自己的兒子送去坐牢。

劉秀與現任“丈夫”李明的相識相知,緣起於一家KTV,2018年10月時,兩人同在那裡上班,一來二去,便有了感情,兩個月後,劉秀就與李明確定了戀愛關係。

之後,愛情進展順利。2019年初,劉秀懷孕了。在她待產的時候,突然接到了一個陌生女人的電話,那人問她和李明是什麼關係,又問她有沒有領結婚證。這個莫名其妙的電話讓劉秀隱隱覺得,李明可能在外面有人了。

10月份,劉秀和李明的兒子出生了。為了給孩子上戶口,兩人去領了結婚證。

這一紙結婚證,被李明不小心帶回了他對劉秀一直隱瞞的另一個家中。在這個家裡,住著李明的老婆王婷和他的父母。

李明和王婷在2011年結了婚,婚後,兩人因為一些經濟問題曾經鬧過離婚,隨後不了了之。

這幾年,夫妻兩人的關係一直不太和睦。2019年年初,王婷懷孕了,10月份,她生下了一個女兒,比劉秀的兒子早出生7天。

在這個家裡,李明有著另一個名字,李歷威。有兩個名字的他,擁有著兩張完全不同的身份證。多年來,他一直用李歷威名字的身份證生活。

李歷威1984年出生,幼年在一直江蘇省一個縣級城市生活,在那裡,父母為他上了戶口,辦了身份證。在李歷威四年級的時候,他們家搬到了另外一個縣城。當時,為了辦理入學手續,家人為其辦了名為李明的身份證件。

李歷威用李明的身份證和劉秀辦理結婚證後,就一直與劉秀住在一起。在他不小心把結婚證帶回另一個家中後,父母多次找到他,要求他與劉秀離婚,回到原來的家庭。

在李明母親看來,兒媳王婷懷孕不久後,兒子就經常不著家地在外面鬼混,找“小三”還領了結婚證。事情發生後,兒媳又要把離婚一事提上日程,這讓母親更加拼命勸阻兒子,希望他“改邪歸正”,卻總是無功而返。母親索性就跟兒子李明斷絕了關係,不再跟他來往。

今年9月,李明母親突然接到兒子電話,稱只要母親願意幫他還債,就會跟劉秀離婚,回家好好過日子。李明母親聽了很開心,當即表示願意刷自己的信用卡借2萬元幫兒子償還債務。

2萬元給了兒子後,兒子算是回到了家中。可是沒過幾日,兒子又突然不見了,也不接電話。幾天後,李明母親準備繳電費使用手機支付軟體時發現,自己在花唄中欠下了9000餘元。

仔細想過後,母親認定是李明回來借錢那天趁自己不備將她手機花唄裡的錢套現了。氣憤的她去找了兒子,要求李明償還2萬9000餘元。李明不但拒絕還錢,讓母親更傷心的是,李明還威脅說要打她。

於是,李明母親走進了派出所報案。10月22日,李明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逮捕。

12月16日,李明因犯盜竊罪、重婚罪獲刑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來源:正義網 作者:郭榮榮 王兆康 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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