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明開出租車的男子張某,為討回孩子四年的撫養費,在街上偶遇四年未見面的前妻,氣不打一處來,在大街上與前妻的現任丈夫大打出手,現任甚至拿出了榔頭,最後兩敗俱傷, 兩人出院後,到三明市公安局列東派出所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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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嫌疑人張某供述,12月6日下午15:35左右,他開出租車經過三明列東和仁路路口時,看到四年未露面的前妻從一男子車下來,趕緊停車要去討孩子的撫養費,看到前妻走遠後,就將氣撒在車上的男子前妻現任丈夫陳某身上。
隨後,陳某爬到副駕駛位下車後,沒想到張某緊追不捨,兩男子繼續對打, 陳某一邊還手一邊退後,企圖逃跑脫身。可是計程車司機張某還是不放過他。兩人在街上追打了三四分鐘,直到女子朱某趕來勸架。
女子朱某與前夫張某口角拉扯並遭到毆打。
這時陳某從車上取下一把榔頭模樣的工具,就砸向張某。
接到報警的民警
趕到現場制止了這場決爭鬥。
為何前任與現任
在大街上鬥毆呢?
原來,開出租的前夫張某與前妻朱某已經結婚二十多年,最大的女孩已經二十四歲了,為了生個男孩,他們前後一共生了五個孩子。
2012年兩人商量後協議離婚,沒想到假戲真做,2014年,前妻將他最小的女兒帶走,與現任陳某結婚,而張某自己身邊留下四個孩子,除了一個成年外,還有四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費,兩人協議約定,由前妻朱某每個月支付一千元撫養費。一開始,朱某讓現任丈夫辦了一張卡交給前夫,以便每個月往卡里存款。
而前夫張某的說法是,這張撫養費的卡上只收到過一千元,四年來,前妻朱某隻是託朋友給孩子兩千元的買衣服費用,撫養費從來不付,也對孩子們不聞不問,自已一個人開出租車養這麼多孩子,生活很困難,所以他經常打電話催討撫養費。
經過民警的調解,張某賠償陳某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兩萬元,並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陳某表示放棄傷情鑑定,鑑於陳某用車鑰匙打了張某屬於自衛行為,拿出方向盤鎖追打張某,是為了解救妻子朱某,且沒有造成後果,對陳某不予處罰,民警建議張某,關於撫養費問題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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