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聽音樂、刷影片、打遊戲,成為很多人乘坐地鐵時打發時間的首選,而保持公共空間的安靜被視為一種公德。上海地鐵12月1日起禁止電子裝置聲音外放,體現了城市公共服務意識的人性化與細緻化。 本報記者 張挺攝
邵 嶺
12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正式實施。此次修訂新增了針對手機等電子裝置聲音外放的禁止條款。
訊息一經公佈,立刻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表示舉雙手雙腳贊成,還有外地網友呼籲儘快在全國推廣。
原因無外乎:地鐵乘客苦外放久矣。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追劇、聽音樂、刷影片、打遊戲,成為很多人乘坐地鐵時打發時間的首選。這本來無可厚非,但其中有為數不少的乘客出於不知道什麼原因,總喜歡把電子裝置的聲音外放,破壞了公共空間的安靜氣氛,給其他乘客造成很大的干擾,已然成為公害。
尤其讓人困擾的是,由於電子裝置聲音外放既不影響行車和乘車安全,也不會弄髒座椅或他人物品,也就是說,其所造成的影響並不那麼顯而易見,因此外放者往往並不自知甚至理直氣壯,受到指責時還會以一句“嫌吵你去打車啊”回敬。於是受害者只能有苦說不出,要麼遠遠避開,要麼戴上耳機,避無可避又沒有耳機的,就只有默默地憋到內傷。
從這個角度來說,上海地鐵將禁止電子裝置聲音外放收入新版乘客守則,體現了人性化與細緻化,是城市公共服務意識的提升。當然,這同時也意味著有關部門的自我加壓,因為這顯然對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地鐵方面對媒體表示,今後乘客在車廂裡發現有電子裝置外放聲音的行為,可以透過服務熱線反映,地鐵方會聯絡後續站點的工作人員上車勸阻。很多網友提出:碰到拒不聽從勸阻的人怎麼辦?有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能不能列入誠信檔案?等等。這些都有待有關部門在實際操作中儘快摸索出有效的方法和對策。
從網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到,除了電子裝置聲音外放之外,旁若無人地大聲打電話或者聊天,監護人放任孩童大聲啼哭或者吵鬧,都是公共場所裡讓人反感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以明文規定電子裝置禁止外放還有更進一步的積極意義,那就是引導公眾意識到噪音對於他人的干擾。一般會認為,只有那種明顯刺耳的聲音——比如汽車喇叭聲、機器轟鳴聲、超過一定分貝的音樂聲等等——才是噪音,事實上,凡是妨礙人們正常學習、工作和休息,使人產生生理和心理不舒適感的聲音,哪怕分貝不高,都可以被納入噪音範疇。之前有媽媽帶幼兒坐飛機,因為擔心孩子吵鬧而事先為其他乘客準備了包括耳塞在內的小禮物,這一行為被網友齊齊點贊,就是因為封閉空間裡的噪音尤其會讓人感到煩惱。這也是為什麼在文明社會里,保持公共空間的安靜被視為一種公德。
這樣看來,如果說禁止電子裝置聲音外放是以法規形式對公眾行為作出約束,那麼我們有理由期待未來隨著公眾文明意識的增強,能夠不斷推動法規的完善,從而帶動城市文明水平的整體提升。這也許就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在細處的落實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