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大灣區之聲】;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日)香港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簡啟恩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簡啟恩的任命今日生效,他同日宣誓就任。
同時,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七)條任命李桂華為總警司(國家安全),任命今日生效。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二)江學禮獲警務處處長擢升為高階助理處長,出任國家安全處處長,接替簡啟恩。(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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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日)香港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簡啟恩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簡啟恩的任命今日生效,他同日宣誓就任。
同時,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七)條任命李桂華為總警司(國家安全),任命今日生效。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二)江學禮獲警務處處長擢升為高階助理處長,出任國家安全處處長,接替簡啟恩。(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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