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抬出來需要“鮮花引路”,800元;身下要放“墊背錢”,900元;還需要做個淋浴SPA,5990元……一番操作下來,鄧先生花費了數萬元。
近日,網民鄧先生爆料其家屬遺體在北京某三甲醫院太平間停放3天的殯葬費用竟高達3.8萬元。從鄧先生曬出的收據上可以看到,其中收費專案繁多,甚至還包括600元的“供飯服務”。
據最新通報顯示,經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衛健委三部門實地檢查,發現涉案企業涉嫌存在不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未經批准開展遺體存放業務等一系列問題,將依法對其從嚴查處。
一直以來,關於殯葬服務收費高、亂收費等問題的報道不時見諸報端,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教授楊根來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殯葬行業亟待透過完善法律進行全面規範,未來應考慮出臺殯葬法,對殯葬服務內容、定價規則、主管部門職責等內容進行明確。
殯葬服務種類繁多漫天要價
“親人離世是一件悲痛的事,活著的人更希望能讓逝者體面地離開,花銷往往是商家‘說一不二’。”近期引發熱議的高價殯葬費事件讓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的吳英深有感觸,2021年,她的父親因病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公立醫院去世,醫院太平間為其提供了殯儀服務,僅3小時的費用就高達6000多元。
在吳英提供的一張醫療機構殯儀服務收費確認單上,價格最高的服務是遺體沐浴,收費3800元。記者注意到,在這張單據上,除屍體袋、白布單、消毒費等基礎物品及服務價格是固定列印在單據上外,其他包括脫穿衣、沐浴、告別儀式等“特殊服務”價格均為商家手寫。
“當時只告訴我們會提供死者沐浴服務,但並未明確告知具體價格。”吳英在此後交費時曾質疑過費用過高,並讓商家提供具體價目表,但商家表示這些“服務”都是家屬認可後才進行的。
2018年,民政部等1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殯葬服務機構要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嚴禁誘導、捆綁、強制消費。但業內人士坦言,漫天要價已成為殯葬行業的潛規則。
在殯葬行業摸爬滾打近20年的王絕目前在北京市朝陽區經營著一家殯葬服務公司。他說,殯葬服務可分為基本服務,一些殯葬店內明示的價格僅限於基礎服務,延伸性服務因沒有價格標準,基本是由商家和家屬協商決定。利用家人離世的悲痛加之很多人並不太懂“送走”逝者的門道,商家往往“一忽悠一個準”。
“比如所謂的‘墊背錢’其實就是在逝者身下放一疊紙錢,成本幾乎可以不計,但這項服務一般收費都要300元起。”王絕坦言,殯葬行業賺的就是家屬“情感錢”,大家明白不值這麼多錢,但很少會“砍價”。
楊根來介紹說,當前我國在殯葬服務定價方面採取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並存的方式。遺體運送到殯儀館後涉及的遺體接運、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務,大多實行政府定價,價格透明且親民,體現了殯葬服務的公益屬性。
“容易出現問題的是市場調節價這部分,不僅種類繁多,還漫天要價。”楊根來指出,消費者在痛失至親時,難以理性分析,殯葬消費基本受制於殯葬服務機構的引導,屬於非理性消費,這給了一些機構以可乘之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關注到這一問題,他發現雖然有些殯葬機構聲稱費用透明,也有所謂價目表,但在忽悠消費者時並不會明確告知具體費用,且基本都會推薦高檔位服務,讓消費者沒有選擇餘地,這種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醫院太平間成監管灰色地帶
此次北京某三甲醫院天價殯葬費事件中,涉事公司為醫院外包,記者從採招網查詢到的資訊顯示,該殯儀服務有限公司也曾在其他醫院的太平間殯儀服務招標中中標。目前,北京市已啟動對全市醫院太平間外包情況的全面排查,並表示將研究制定改進醫院太平間管理服務的政策措施。
醫院太平間將殯儀服務外包給社會企業是否合法?不少民眾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目前,我國並沒有專門針對醫院太平間能否外包殯儀服務的政策和法律規定,因此從現有政策看,這類外包行為並不違法。”但楊根來指出,醫院太平間外包導致的亂收費等問題由來已久。《意見》明確提出嚴禁在太平間開展營利性殯儀服務,但從執行來看,醫院將殯儀業務外包後,難以對經營過程進行全面監管,現有政策下,醫院太平間也不屬於民政部門直接管理,使得其成為監管的“灰色地帶”。
在楊根來看來,醫院太平間是遺體送往殯儀館的短暫“經停站”,絕不能成為殯葬公司的牟利場所,要讓醫院太平間的殯儀服務迴歸公益屬性。
對於民眾提出將醫院太平間外包殯儀服務叫停的建議,楊根來認為短期內全面禁止的可能性並不大,但他建議可以在有條件的地方先行探索把醫院的殯儀服務交由民政部門統一管理。比如,要求從事殯葬服務的公司必須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各醫院招標行為要在民政部門的指導下從備案企業中選擇,強化集中監管。
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收回了醫院太平間的承包業務。比如,天津市在2013年發文規定,醫院太平間嚴禁出租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將交由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服務單位統一管理。
殯葬管理法律法規亟待完善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也構成了公共服務的基本內涵。”楊根來建議,完善殯葬領域的法律制度。
目前,殯葬領域位階最高的是1997年由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此後僅在2012年進行了修正,對第二十條進行了部分修改,其餘並未改動。
據楊根來透露,早在2004年相關部門便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2018年,民政部公佈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把明確政府職責、完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強化公益導向等作為修訂重點。針對殯儀服務、喪葬用品市場混亂等情形,也作出了針對性規定,要求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誤導、捆綁、強迫消費,不得限制使用自帶的合法喪葬用品等內容。
但《條例》至今仍未作修訂。楊根來直言,一些地方雖然修改了地方殯葬管理條例,但在“頂層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內容也差強人意。
考慮到當前殯葬領域亂象頻發,楊根來認為應儘快修訂《條例》,並考慮提升法律位階,在殯葬領域制定專項立法,研究出臺殯葬法。
“完善法律的關鍵內容是要明晰各執法主體的職責。”楊根來指出,雖然殯葬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門管理,但同時涉及公安、國土、林業等諸多部門。比如,公墓、殯儀館的修建,涉及發改委、環保、國土等部門;殯葬用品的生產、銷售則涉及工商、物價等部門。但現行《條例》並未細化相關部門的職責,對如何參與殯葬管理等缺乏明確規定。比如,民政部門對醫院太平間開展的殯儀服務和除政府定價專案外的延伸性殯儀服務就缺乏監管手段。
“要讓殯葬行業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透過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殯葬管理機制。”楊根來建議,提高行業准入門檻,嚴格管控沒有誠信和資質的社會單位和個人進入殯葬行業,並建立退出機制。
劉俊海對此表示認同,他認為在殯葬領域應當制定專項法律,彰顯以人為本的理念。
考慮到殯葬行業利潤空間較大且具有一定的壟斷性,消費者缺乏議價空間和議價能力,劉俊海建議在法律完善中應對價格方面作重點規制,可考慮將部分由市場調節的價格納入到政府指導價中,並設定多個檔位以滿足消費者的不同需求。同時應對所謂延伸類服務作進一步明示,避免商家利用一些含有迷信色彩的服務誘騙消費者。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晨熙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韓玉婷 宋勝男 丁兆汝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