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6月8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印發,該政策檔案從六大方面明確了25條重點任務。其中,在“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監護支援政策。 要求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國務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

《意見》指出: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加強家庭照護支援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對依法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非生父母履行監護權的家庭在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方面給予優惠。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拓展集養、治、教、康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於一體的社會服務功能,探索向社會殘疾兒童提供服務。

(總檯央視記者 孔祿淵)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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