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丨香港特區政府對公務員的這項“新要求”實屬天經地義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12日向特區政府各部門發出通告,公佈對所有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聘任為公務員的新要求:在此日期或以後加入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須宣誓或作出宣告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熱評丨香港特區政府對公務員的這項“新要求”實屬天經地義

其實,這項針對香港公務員的“新要求”,本不該屬於“新鮮事”的範疇。畢竟,忠於政府原本就是國家公務員這個職業的題中應有之義,全世界如此,香港當然也不例外。反而是在之前較長一段時間的亂港事件中,有些香港公務員“吃飯砸鍋”的行為,才是舉世罕見。

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46名香港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遭警方調查或被起訴,其中23人仍在試用期。這些極少數香港公務員從思想上不接受“一國兩制”,不承認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從行動上參與了試圖顛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活動,如此搞亂香港、禍害市民的公務員,何談愛港愛國?又何談服務好香港市民?

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公務員職位的受聘人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一貫”兩個字,點出了身為公務員的責任之重。正因為之前香港亂局中失德失職公務員的惡劣行徑,所以香港公務員對於自己必須承擔的責任,非常有必要進行這樣一種形式上的公開確認,這也是在回應香港市民渴望一個值得託付政府的願望。

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檔案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對於香港公務員的這項“新要求”,也是符合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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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愛國的人不配服務於國家,一個總想搞亂自己城市的人不配擔任服務市民的公職,因為他根本就沒有那顆“心”。正如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所說,要求公務員宣誓或作出宣告,是對公務員須承擔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於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國家公務員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德不配位者必須及時剔除出隊伍。據港媒報道,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將分階段安排公務員簽署宣告或宣誓,目前涉及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只是第一階段,其後會擴充套件到7月1日之前入職、仍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最後會涵蓋所有現職公務員。絕大部分人會採取簽署宣告的形式進行,但首長級人員、紀律部隊、政務職系等需要進行宣誓。

香港現有18萬公務員受聘於香港特區政府,他們為香港市民提供各項服務,是維持香港有效管治和安定繁榮的中流砥柱。聶德權說,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對公職人員而言“天經地義”,很難想象有機構能接受僱員公開與上司對著幹,公開責罵老闆。的確如此,香港特區政府對公務員的這項“新要求”,同樣也是天經地義。(文|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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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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